各养老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压实养老服务机构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和服务管理措施,10月1日起,区民政局对全区民政服务机构开展监督检查。10月12日,在对城市邻居养老服务中心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该中心在安全生产、服务管理等方面均存在问题,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1.该中心未建立入院评估制度,未按规定开展评估活动。
2.部分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未与城市邻居养老服务中心签订服务协议。
二、处罚情况
该中心未建立入院评估制度,未按规定开展评估活动,违反《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未与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违反《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给予渝中区城市邻居养老服务中心警告行政处罚,责令在10月19日前改正违法行为。
请各机构严格对照《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排查自身问题,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做到举一反三、立行立改,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做好党的二十大期间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工作,为党的二十大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特此通报
重庆市渝中区民政局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