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生健康委、区金融办、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各相关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取消后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落实养老服务监管责任,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1〕66号)及区政府要求,决定开展2021年全区养老机构安全生产联合督导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暂定2021年11月25日至11月26日(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实时调整)。
二、督查范围
渝中区福利院(竹园分院、玫瑰湾分院)、各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渝中区佛图关鸿道养老院。
三、参加单位及人员
1.区卫生健康委、区金融办、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各1人。
2.解放碑街道、菜园坝街道、大溪沟街道、两路口街道、上清寺街道、大坪街道、石油路街道、化龙桥街道分管安全工作和养老服务工作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相关社区工作人员。
四、督导内容
(一)消防安全
1.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制度是否健全,是否结合场所和人员特点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是否定期组织针对性演练,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明确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落实24小时值班;是否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如实登记巡查检查情况;单位职工和管理人员是否掌握初期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方法,能否正确使用常用灭火设施。
2.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3.建筑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防火分区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搭建建筑。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规定。疏散通道、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防火门是否处于正常启闭状态,楼道、门厅、楼梯间是否存在违规堆放杂物、停放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现象。
5.是否按照规范设置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标志,并保持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是否与具备资质的维护保养机构签订合同;维保机构是否依法履责,定期开展维护保养。
6.电气线路铺设是否规范,是否老化,是否有私拉乱接临时线路,是否安装过载断电保护装置,是否违规使用“热的快”、电炉、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是否定期清理食堂油烟道,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明火及点蚊香等问题。使用柴油或液化石油气作燃料的,柴油储罐、液化石油气瓶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7.起居房间、厨房、食堂、图书室、锅炉房、变配电室、健身室、多功能厅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否落实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是否符合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是否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开展日常消防安全巡查检查。
8.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是否按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并具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其他单位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伍。
9.其它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餐饮安全
1.是否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及取得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
2.是否建立食品原材料采购台账,索证索票是否齐全;米、面、粮油等大宗商品是否实施定点采购,是否索取了供货商资质,采购的米、面、粮油等大宗商品是否索取了生产厂家的资质和批次检验报告;使用的转基因油品是否进行了公示;
3.环境卫生是否整洁,布局是否合理;是否安装了防蝇防虫防鼠等设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排烟设施。
4.清洗池是否能满足实际需要,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保洁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5.是否存在生熟混放交叉污染;是否违规加工制作凉菜、四季豆;是否使用回收食品加工制作食品。
6.是否设置了专门的食品留样冰箱,并且正常运转;是否符合留样要求,并建立了食品留样记录;
(三)医药安全
1.医养结合机构是否取得许可证,医养结合机构是否按职业范围依法行医。
2.从业人员是否取得了相应资质。
3.是否执行药品进货管理制度,是否符合国家准许的正规进药渠道。
4.是否使用过期、失效药品。
(四)电梯及用电安全
1.是否在检验有效期限内、电梯内设置的报警装置是否可靠。
2.联系是否畅通、门防夹保护装置是否有效、是否有有效的维保合同。
3.维保资质及人员资质是否满足要求、是否有维保记录,并经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4.维保周期是否符合规定、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有有效证件。
5.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配电室等重要部位是否合规。
(五)日常安全管理
1.养老机构是否设置警务室和心理疏导室,并经常对特殊老人进行心理疏导。
2.养老机构住宿和办公房间是否存在使用明火、电炉等电热器具的行为;是否设立吸烟室;入住老人是否在房间内存放白酒、酒精等危险物品;是否有在走廊和室内烧香、焚纸的行为。
3.入住老人房间是否存放刀具、锥子、铁棒、木棍(残疾拄拐除外)等易伤人物品。
4.入住失能老人的房间是否具有必要的视频监控、紧急呼叫器等设备,并设置专属区域。
5.养老机构是否对入住对象资格进行严格审核,是否收住患传染病、精神病的老人,是否做好季节性传染病的预防工作。
6.养老机构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是否健全,重点查看门卫管理制度、院外人员进出管理制度、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房间安全管理制度、护理员交接班管理制度、领导值班带班管理制度、值班值宿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活动室管理制度、吸烟室管理制度、突发事件上报制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事故应急演练制度、日常安全检查制度、夜间巡查管理制度、安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制度以及院长工作职责、护理员工作职责、食堂工作人员工作职责、门卫警务人员工作职责、财务人员工作职责等等。
7.是否按照养老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护理服务人员与自理老人按1:10配备,与半自理老人按1:6配备,与不能自理老人按1:3配备;护理员是否持《养老护理员资格证书》上岗。
8.养老机构是否认真填写《养老机构安全巡查记录》。
9.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六)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情况
重点检查是否制定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是否设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举报电话;是否宣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知识;是否规范养老机构收取保证金或押金数额;是否清退违规收取的保证金或押金等。
五、督导方式
采用现场察看、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
六、其他事项
(一)联合督导工作由区民政局牵头组织,科学制定督导计划(附件2),提前准备受检养老机构名单和检查表,确定检查具体地点,提供车辆保障。督导组成员要熟悉检查资料,检查中要认真仔细,做好记录,与被检查单位交换意见要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二)请各单位于2021年11月23日(星期二)18:00前报送参加联合督导人员名单(附件3)。联系人:袁丽群,联系电话:63765155,邮箱:992852734@qq.com。
(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参加督导人员需持行程码绿码、健康码绿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新冠疫苗接种二维码。有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者或因身体原因需暂缓接种者,需提供接种禁忌证明或暂缓接种证明。督导期间应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工作,全程佩戴口罩。
附件:1.渝中区养老机构安全生产联合督导检查表
2.2021年渝中区养老机构联合督导时间安排表
3.参加联合督导人员名单
重庆市渝中区民政局
2021年11月22日
附件1
渝中区养老机构安全生产联合督导检查表
序号 |
指标内容 |
检查细则 |
检查结果及不符合指标的整治建议 |
责任部门 | ||
1 |
提供餐饮服务的养老院,应当依法办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自主提供餐饮服务的,不具备许可证或许可证过期的,不符合;委托餐饮服务企业提供餐饮服务的,未签订协议或餐饮服务企业不具备有效许可证,不符合。 |
区市场监管局 | |||
2 |
如有内设医疗机构,应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有内设医疗机构的,但不具备许可证或许可证过期的,不符合。 |
区卫生健康委 | |||
3 |
养老护理员应接受岗前培训。 |
有养老护理员未经过专业机构或养老机构内部培训合格上岗,不符合。 |
区民政局 | |||
4 |
在养老院内开展服务的医生、护士等依法需要持证上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持有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证书。 |
如有此类人员,没有100%持证上岗,不符合。 |
区卫生健康委 | |||
5 |
对老年人进行入院评估,根据老年人需求特点提供服务。 |
没有入院评估制度,且未开展评估工作,不符合。 |
区民政局 | |||
6 |
无虐老、欺老现象。 |
如有欺老、虐老现象的,不符合。 |
区民政局 | |||
7 |
养老机构应当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食品管理应符合有关规定。 |
有1项不满足,不符合。 |
区市场监管局 | |||
8 |
药品管理应符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 |
有1项不满足,不符合。 |
区市场监管局 | |||
9 |
机构不设置在自然灾害易发、存在污染的地域。 |
有1项情况存在,不符合。 |
区应急局 | |||
10 |
提供24小时当班、值班服务,并做好记录和交接班。 |
提供24小时服务且有相关记录,为符合;无当班、值班记录为部分符合;二者皆无为不符合。 |
区民政局 | |||
11 |
院内医疗机构管理服务符合卫生健康部门规定。 |
如有院内医疗机构,不符合规定,则为不符合。 |
区卫生健康委 | |||
12 |
常态化疫情防控制度规定落实。 |
对照《养老机构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检查,有1项做不到的,不符合。 |
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 | |||
13 |
制定消防安全、特种设备设施安全、突发事件等相关管理制度、预警机制及应急预案。 |
有1项未做到,不符合;如果没有特种设备,则不对特种设备管理做要求。 |
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支队 | |||
14 |
人员住宿和主要活动场所严禁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严禁采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搭建有人居住或者活动的建筑。 |
有1项未做到,不符合。 |
区住建委、区消防救援支队 | |||
15 |
对不需要设置自动消防系统的建筑,应当加强物防、技防措施,在人员住宿和主要活动场所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淋装置,配备应急照明和灭火器材。 |
各项中有任何1点达不到,则该项不符合;设置自动消防系统的养老院则查看是否在相关场所对应设置相关设备,未对应设置的为不符合。 |
区消防救援支队 | |||
16 |
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每日防火巡查,夜间防火巡查不少于两次,并做好记录。 |
有1项未做到,不符合。 |
区民政局、区消防救援支队 | |||
17 |
加强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和维护保养,每年至少全面检查一次,结合实际建立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参加区域联防组织,实行联防联治联控。 |
各项中有任何1点达不到,不符合。 |
区消防救援支队 | |||
18 |
保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畅通,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完好。保证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关闭状态。 |
有1项未做到,不符合。 |
区消防救援支队 | |||
19 |
制定消防演练、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
有1项未做到,不符合。 |
区民政局、区消防救援支队 | |||
20 |
设立吸烟室,人员住宿和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
有1项未做到,不符合。 |
区民政局 | |||
21 |
定期组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及时整改电气火灾隐患。 |
有1项未做到,不符合。 |
区民政局、区消防救援支队 | |||
22 |
燃气安全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
如有,有1项未做到,不符合。 |
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支队 | |||
23 |
定期维护保养燃气设施设备。 |
如有,有1项未做到,不符合。 |
||||
24 |
燃气设施使用正确,无私自拆、移、改动燃气装置,无私自使用燃气热水器、取暖器和其他燃气器具等。 |
如有,有1项未做到,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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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燃气设施清洁干净卫生,周围无可燃物品和其他杂物堆放。 |
如有,有1项未做到,不符合。 |
||||
26 |
购置、使用和更换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应符合相关规定。 |
如有,有1项未做到,不符合。 |
区市场监管局 | |||
27 |
建立出入、探视、请销假等制度,防止老年人走失。 |
有1项未做到,不符合。 |
区民政局 | |||
28 |
建立突发事件处理的应急预案,对自伤、伤人、跌倒、坠床、噎食、误吸、走失、烫伤、食物中毒等事件有明确应急处理流程和报告制度。 |
有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流程、报告制度,缺少1项即为部分符合。全部缺少为不符合。 |
区民政局 | |||
29 |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情况 |
制定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设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举报电话,宣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知识,规范养老机构收取保证金或押金数额,清退违规收取的保证金或押金。有1项未做到为不符合 |
区民政局 区金融办 | |||
30 |
安全管理日常制度落实情况 |
建立安全隐患风险台账并落实防控监测预警措施,坚持隐患问题日排查、周抽查、月通报、季研判工作制度。有1项未做到为不符合 |
区民政局 |
养老机构名称: 养老机构负责人: 检查时间: 检查人及单位:
附件2
2021年渝中区养老机构联合督查时间安排表
时间 |
养老机构名称 |
地 址 |
是否有电梯 |
相关街道 |
相关社区 |
11月25日 |
渝中区福利院竹园分院 |
渝中区交通街35号 |
菜园坝 |
交通街 | |
11月25日 |
菜园坝康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
渝中区南区路163-177号 |
√ |
菜园坝 |
珊瑚湾 |
11月25日 |
解放碑宜康百龄帮养老服务中心 |
渝中区沧白路九尺坎 |
√ |
解放碑 |
沧白路 |
11月25日 |
大溪沟街道四恩乐龄养老服务中心 |
渝中区嘉陵江滨江路219号 |
√ |
大溪沟 |
|
11月25日 |
化龙桥瑞天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
渝中区李子坝正街166号 |
√ |
化龙桥 |
李子坝 |
11月25日 |
渝中区佛图关鸿道养老院 |
渝中区建设新村125号轨道交通二号线佛图关车站旁 |
√ |
化龙桥 |
李子坝 |
11月26日 |
石油路街道养老服务中心 |
渝中区大坪正街118号 |
√ |
石油路 |
煤建新村 |
11月26日 |
大坪街道合展养老服务中心 |
渝中区长江二路181号 |
√ |
大 坪 |
袁家港 |
11月26日 |
渝中区上清寺凯尔慈佑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
渝中区上清寺美专校街53-1 |
上清寺 |
上大田湾 | |
11月26日 |
渝中区福利院玫瑰湾分院 |
渝中区长江一路52号钱塘玫瑰湾 |
两路口 |
王家坡 | |
11月26日 |
两路口惠和养老服务中心 |
渝中区上清寺街道嘉陵新路5号 |
√ |
两路口 |
桂花园新村 |
附件3
参加联合督导人员名单
姓名 |
性别 |
单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备注 |
填报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