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01-17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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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重庆市渝中区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重庆市渝中区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cqyz.gov.cn)查阅或下载。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做到政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全年主动公开动态信息56条、公告信息14条,财政预决算信息6条、惠民资金信息122条、社会救助领域信息98条、养老服务领域信息89条、办理结果信息111条及其它各类政府信息共5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2件,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70号)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完成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信息发布严格按照《渝中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要求,原则是谁主管、谁负责分级管理、分级审核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有效、安全。全年未发生泄密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持续做好渝中民政微信公众号平台建设,优化栏目板块,常态化宣传民政工作。2023年,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357条,累计阅读量达56931人次,收获关注人数达2070人。

(五)监督保障情况。全年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3次,累计培训30余人次。办公室牵头对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检查报告中指出问题开展检查指导,切实加强本单位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情况

(一)2023年存在的主要问题:公开内容格式有待进一步规范、公开主动性、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2024年将采取的改进措施:一是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格式,注重发布机构、发文字号、有效性、成文日期、发布日期等内容,确保信息格式规范、内容准确。二是加强科室协作配合,及时收集、整理各领域的工作内容和动态,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区民政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重庆市渝中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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