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汇名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经调查,你校未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属于情节严重。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校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你校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重庆市渝中区民政局关于重庆市渝中区汇名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你校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可在《重庆市渝中区民政局关于重庆市渝中区汇名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处罚的执行。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七星岗街道和平路211号5栋1楼。
联系电话:023-63704146,023-63844210。
重庆市渝中区民政局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