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申请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和原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503号,以下简称503号文件)、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特殊工时制度审批管理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65号)的规定,原则同意你公司部分工作岗位在2025年4月11日至2027年4月10日期间,实行特殊工时制度。具体意见如下:
(一)同意董事长、总裁、副总裁、首席财务官、首席人力资源官、首席市场官、首席数字官、首席运营官、助理总裁、总裁助理、总经理、执行董事、董事会秘书、执行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助理总经理 、市场营销岗位(市场拓展部部门经理、市场管理部部门经理、供应商管理经理、供应商管理主管、渠道管理主管、渠道管理经理、市场拓展经理、市场拓展主管)、网络管理岗位(PMO工程师、PMO经理、产品工程师、交付工程师、首席架构师、数据工程师、数据经理、研发工程师、运维工程师)、车辆驾驶岗位(大车驾驶员、小车驾驶员、特殊车辆驾驶员)、采购管理岗位(行政与采购部门经理、采购主管)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二)同意餐饮服务岗位(餐饮部长、餐饮领班、餐饮服务员、红案厨师、白案厨师、厨师、墩子、勤杂工、洗碗工、辅工)、设备管理岗位(工程部长、电梯部长、设备部长、设备领班、工程领班、综合维修工、锅炉工、配电运行工、电梯领班、电梯工、电梯司机,空调工、暖通工程师、暖通工、电气工程师、电气工、弱电管理员、设备操作员、维修工、电工、钣金工、机修工)、客服服务岗位(客服部长、礼宾部长、公寓部长、教学部长、商务部长、商管部长、客服领班、客服员、客服前台、礼宾员、洗车工、讲解员、图书管理员、商务领班、商管领班、商务专员收费部长、公寓领班、公寓管理员、客房管理员、教学领班、教学管理员)、运送服务岗位(运送部长、运送领班、导医、配送员、辅医、护理员、勤杂工)、推车服务岗位(推车部长、推车领班、推车员)、保洁绿化岗位(保洁部长、高空保洁部长、绿化部长、环境部长、保洁领班、绿化领班、高空保洁领班、环境主管、保洁技工、绿化技工、家政领班、家政主管、保洁员、高空保洁、绿化工、高空绿化、家政员)、秩序维护岗位(协管部长、协管领班、协管员、消防主办、EHS主管、消控员、巡逻岗、形象岗、监控岗、门岗、固定岗、车库岗) 岗位实行以季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职工每天的实际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且平均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三、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职工的平均日工作时间和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工作天数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确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请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加班程序、加班时间及第四十四条关于加班费计算标准的规定。
四、此批复及你公司《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申请表》应向职工公示15个工作日,并及时与职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工作时间条款。未按要求公示和协商变更工作时间的,不得实行特殊工时制度。
五、请严格按批复的岗位人员范围依法组织实施,严格执行特殊工时制度相关要求,保障职工休息休假等权利。建立健全工作时间和加班工资周期结算制度,并保存好考勤、休假、加班、补休以及加班工资计发等记录,以备监督检查。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批复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接到本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向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重庆市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