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组织实施就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就业工作目标管理及考核;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失业保险法律法规和就业创业有关政策,提供公益性就业创业服务,对就业困难群众和重点群体提供就业服务,按规定使用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承担失业保险有关经办服务工作;面向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就业创业等职业培训,承担职业能力建设相关业务经办工作,指导就业培训中心建设;指导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开展工作,推进人力资源基础台账建设及充分就业社区创建;承担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及见习基地管理;落实人力资源市场日常管理,为用人单位、求职者提供招聘、求职等服务,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人事代理及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开展城乡就业统计及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工作;承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渝中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内设职能科室共7个,分别是综合科、就业统筹科、人才交流服务科、培训鉴定科、失业保险科、创业指导科、基金财务科。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8450.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450.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048.68万元,主要是就业补助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项目经费拨款减少2005.1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8450.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61.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14万元,农林水支出313.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66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048.6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62.06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110.74 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450.7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8450.70 万元,比2023年减少 2048.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9.68万元,比2023年增加 62.06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1人及社保缴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7801.02万元,比2023年减少 2110.74 万元,主要原因是就业补助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项目经费拨款减少2005.12万元,主要用于就业创业、人才引进等重点工作。
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0;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10.08 万元,比上年增加8.64 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1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801.0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余辉秀 联系方式: 023-63557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