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点彩文商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重庆市电子商务协会、重庆晋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区级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渝中区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渝中人社〔2018〕154号),我局组织评估专家小组前往区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对基地(园区)2021年创业服务提供和孵化运营成效等情况开展了年度绩效评估。经评估小组评估,决定将重庆数字商务产业园确定为优秀等级,重庆一厂影视园创业孵化基地确定为良好等级,渝中区鲁祖庙创业孵化基地确定为合格等级。
根据渝中人社〔2018〕154号规定,经年度绩效评估,对确定为优秀的基地给予15万元/年·个的绩效奖补,对确定为良好的基地给予10万元/年·个的绩效奖补,对确定为合格的基地给予5万元/年·个的绩效奖补。
特此通知。
重庆市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