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优化部分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经办程序的通知》(渝人社发〔2024〕17号)要求,经审核,拟对符合条件的23户企业进行公示,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示期:2025年3月4日至3月10日(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对下列拟发放企业有异议的,请以电话、电子邮箱或书面形式向渝中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23-63557821 023-63557820,电子邮箱:yzjysybx@163.com
联系人:刘小兵、张伟。
附件:一次性扩岗补助公示表
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