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网址 | http: //www.cqyz.gov.cn/bm_229/qsfj/ |
联系方式 | 023-63841047 |
办公地址 | 重庆市渝中区解放碑街道民生路299号4至5楼 |
办公时间 | 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机构简介 |
一、内设机构 (一)政治处:负责本部门、本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组织人事、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二)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秘、信息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督查督办、建议提案办理,财务、信访、安全、档案、警车管理、后勤等工作;组织开展理论研究和交流活动;负贵机关信息化建设,指导基层场所信息化建设,承担科技和信息化技术推广应用、业务培训等工作;负责本系统应急处突指挥、组织开展应急演综和应急培训工作。 (三)规范性文件审查科:健全全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修改、备案、清理工作,指导区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清理工作;按要求承办区委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仁解释、具体问题的答复工作,受理公民、法人和其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审查的请求;承办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求和反馈工作;建立健全全区重大合同管理制度,承办全区重大合同的审查、备案、清理工作;承办区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清理及动态管理工作,清理并动态管理区政府公共服务事项,承办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统筹、承办区司法局承担反参与全区的有关深化改革工作;按要求承办区政府文件、重大决策等合法性审查工作;协助区领导办理涉法工作,为区政府提供法制服务;承办区政府法律顾问团的组建、聘用、日常管理、考核工作。 (四)社区矫正管理科: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拟订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承担部分刑罚执行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帮教安置工作。 (五)行政复议应诉科:承办区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有关工作;承办区政府行政应诉工作;承办区司法局涉反的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承办行政复议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宣传工作,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工作规则,规范行政复议办案程序;对区政府各部门、单位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工作之行指导、协调和监督;承办全区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诉讼等事项的统计调查工作。 (六)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协调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和行政执法争议;承办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管检查;承担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工作,组织行政执法培训;负责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承担区司法局行政投诉处理工作。 (七)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承担区委依法治区办具体工作,统筹协调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区委依法治区委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承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计划建议的协调工作;负责拟定全面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负责拟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承担全区法治建设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工作;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区级部门昔法责任制工作,指导些督各部门、各街道“谁放法谁昔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造全民音法,组织开展全区性管法活动;指导、监督、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八)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负责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司法所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阗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管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贵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法律援助、 公证、司法救助工作;编制全区公证名册并公告。 (九)律师与司法鉴定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指导、监督、管理律师工作,负责律师事务所的初审登记,负责专职、兼职律师执业许可,负责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执业初审,负责管理在本区设立的国(境)外律师机构;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实施吊销执业证书之外的行政处罚的调查工作;具体管理全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负责全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全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等工作;受市司法局委托,承担全区司法鉴定监管工作和违法违纪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全区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审核登记、名册编制、业务指导和质量管理,组织实施全区办案机关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编制工作;负责司法鉴定科学技术推广;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
职能职责 |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全区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清理工作;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 (三)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 (四)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帮教安置工作; (五)负责拟定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区域法律服务资源; (六)负责全区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七)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八)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和应急处突指挥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