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3009284150G/2021-00077 发布机构 渝中区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1-06-07 发布日期 2021-06-28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发文字号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103009284150G/2021-00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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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中区2021年第一季度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发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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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中区2021年第一季度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发放情况
一级事项 行政给付
二级事项 人民调解员补贴发放
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第十六条 人民调解员从事调解工作,应当给予适当的误工补贴;因从事调解工作致伤致残,生活发生困难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提供必要的医疗、生活救助;在人民调解工作岗位上牺牲的人民调解员,其配偶、子女按照国家规定享受抚恤和优待。
程序 1.申报:各调委会对调解成功的民间纠纷实行按季申报,填写《渝中区人民调解案件补贴明细表》(以下简称《补贴明细表》),连同案卷材料和相关证明,报辖区司法所初审。
2.初审:司法所应当对本辖区街道调委会、社区调委会、企事业调委会上报的案件进行审核。行业调委会应当对该调委会调解员上报的案件进行审核,报渝中区司法局。
3.复审: 渝中区司法局对司法所和行业调委会上报的纠纷案件,进行复审。
4.决定:经局办公会审议同意后,司法所和行业调委会从区司法局领取补贴和相关案卷材料。
5.公示: 对补贴情况进行公示。
发放情况 2021年第一季度人民调解案件补贴(街道、社区调委会和行业调委会)合计:¥124850元(案件数:187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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