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工作安排,坚持稳进增效、除险固安、改革突破、惠民强企的工作导向,立足经济监督定位,紧扣“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建设,聚焦重大政策落实、重大项目推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等重点领域和重点任务,扎实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为服务保障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渝中建设贡献了审计力量。
审计结果表明,全区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效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有序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各项重点支出保障有力,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向好。
一、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2023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
重点审计了财政预算编制及执行、财政资金管理、财政决算草案编制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一是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细化。8家单位2023年未编制年初政府采购预算。1家单位收入编制不准确,2023年事业收入实际为年初预算的1.89倍。将应细化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8,000万元纳入财政代编。二是资金分配不及时。1家单位未按规定时间分配下达5笔已明确具体补助对象及补助金额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31,572万元。1家单位未按规定时间提出预算3,578.34万元的分配方案并落实到项目单位。三是绩效目标批复和绩效自评管理不规范。向57家单位的相关项目下达年初预算时未同步批复绩效目标,代编的50个项目均未及时开展绩效自评。
2.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一是9个项目进度滞后,部分专项资金未及时发挥效益。二是1家单位将补助资金45.65万元用于办公费、劳务费等日常支出。
3.财政资金管理方面。一是1家单位非税收入1,831.16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二是1家单位未及时收取并上缴房屋租金104.64万元。
4.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方面。一是决算编报不准确。19家单位决算报表财政拨款收入与区财政局实际拨付金额不一致,相差1,558.28万元。二是决算信息披露不完整。38家单位在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填报的单位基础信息不准确不完整。
(二)区级部门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重点审计了5家单位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决算编制及预算执行方面。一是预算编制不完整。3家单位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未编入部门预算,涉及金额1,576.18万元。2家单位部分政府采购未编制采购预算,涉及金额326.36万元。二是决算草案编制不准确。1家单位预算资金857.9万元未纳入决算编报,多计结转结余决算数3.01万元。三是绩效目标设置不规范。5家单位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资金使用方向和规模与预算计划不匹配,部分指标为估算数等。1家单位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1家单位调减预算数662.46万元,但未同步调整绩效目标。
2.财政财务管理方面。资金统筹盘活不及时,4家单位未及时上缴结转结余资金、非税收入、清理往来账款,涉及金额2,941.62万元。
3.政府采购方面。一是1家单位部分采购项目验收资料不齐全,涉及金额68.74万元。二是1家单位内控制度未对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分散采购限额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制定明确采购方式。
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实施了7个区级政府投资审计项目,涉及15个被审计单位,发现的主要问题:1.建设管理方面。一是5个单位的项目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初步设计、投资概算批复滞后,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就开始施工。二是10个单位的部分重大变更未按规定完善审批手续。三是部分中小学在实施邀请招标和比选过程中,未按规定进行信息公开。2.投资控制方面。一是4个单位37个项目多计工程价款591.2万元。二是5个单位5个项目超进度支付款项219.75万元。三是5个单位未对结算审核成果偏差制定考核机制,导致结算审核报告金额不实无法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三、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对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合规性和可及性方面。一是2家企业虚假登记14名在职人员就失业状态,骗取补贴18.59万元。二是由于信息共享不到位等原因,不符合条件的个人或企业获得就业补助203.13万元、失业保险待遇14.13万元。
2.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方面。一是未完成2022年度市级职业技能培训结构计划。二是2家培训学校伪造考试成绩违规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骗取培训补贴5.15万元。
3.就业兜底帮扶和创业带动就业方面。一是贷款人违规将14.96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二是181笔创业担保贷款办理时长超过规定时间。三是未按规定对孵化基地进行认定和监管,未及时对不具备条件的1个孵化基地取消资格。
四、国有企业收支和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审计情况
(一)国有企业财务收支审计
对2家区属国有重点企业2023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1家公司将2023年的物管费、水电费等期间费用498.83万元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二是1家公司部分财务核算不准确,将应计收入的14.74万元和应计递延收益的444.53万元挂往来核算。
(二)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审计
对2家区属重点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1家公司资产管理系统数据更新不及时,系统中显示其中1处房产闲置面积为1.68万㎡,实际闲置0.27万㎡。二是1家公司未及时制定资产管理制度,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收取租金15.69万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审计
对5家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和处置等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资产转固不及时。1家单位8.58万元资产和涉及金额2,111.85万元已竣工验收并办理结决算的项目未及时转固。1家单位已投入使用的4个信息系统490.93万元和采购的打印机等设备139.68万元未按规定及时纳入资产管理。二是资产报废不及时。1家单位2台相机、4台电脑已无法使用且达到报废年限未按规定进行报废处置。三是资产账实不符。1家单位将归属于其他单位的3处99.75万元房产登记入账。
此外,审计中共发现并向区纪委监委和相关部门移送违法违纪案件及线索10件,已办结4件,其余正在查办中。
五、审计建议
(一)加大预算统筹力度,规范预算管理。严格预算编制,完整反映单位收入全貌。统筹资金资产,保障合理支出需求。加强对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管理,推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二)规范资金使用范围,确保资金发挥效益。优化预算支出审核流程,提升资金支付效率。督促用款单位按预算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确保合理合规使用专项资金。
(三)兜牢民生底线,着力抓好惠民有感。聚焦惠民政策落实,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压紧压实民生项目和资金管理责任,确保民生支出规范管理。
(四)加强资源资产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强化金融风险管控,规范业务经营。严格资产出租出借处置程序,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高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