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3009283895L/2024-00003 发布机构 渝中区审计局
成文日期 2024-12-24 发布日期 2024-12-24 主题分类 审计
体裁分类 公告公示 发文字号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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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渝中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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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4-12-24
发布日期 202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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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重庆市渝中区审计局关于渝中区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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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929日,渝中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关于渝中区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的报告》,对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区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下,各部门单位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区政府工作要求,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分类施策,整改措施具体,整改效果明显。20241128日,渝中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对整改落实情况报告进行了审议。

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

1)针对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细化问题。区财政局持续强化预算编制管理审核,要求各部门单位将政府采购事项年初预算,各项收入做到应编尽编,进一步强化预算刚性约束。组织全区部门单位财务分管领导、财务人员参加财务管理专题培训提升专业水平。

2针对资金分配不及时问题。区财政局加快内部审批流程,及时将已明确具体补助对象及补助金额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下达。1家单位已将资金分配落实到项目单位。

3)针对绩效目标批复和绩效自评管理不规范问题。区财政局持续督促各部门单位编制2025年预算时,将上年结转项目在年初预算批复前及时编制绩效目标,确保绩效目标与年初预算同步批复。对使用财政代编项目支出的预算外单位,无法直接通过预算一体化系统开展绩效自评,区财政局安排专人督促完成线下绩效自评。

2.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1)针对9个项目进度滞后,部分专项资金未及时发挥效益问题。区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研究推进项目建设,区财政局持续督促相关单位及时规范使用专项资金。

2针对1家单位将补助资金45.65万元用于办公费、劳务费等日常支出问题。已督促责任单位将用于支付日常支出的45.65万元退回区财政,约谈责任单位相关人员。

3.财政资金管理方面。针对非税收入1,831.16万元未及时库和应收未收房屋租金104.64万元问题2家单位已分别按要求将非税收入1,831.16万元房屋租金104.64万元

4.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方面

1)针对决算编报不准确问题。区财政局召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会以会代训,指导各部门单位严格决算编制决算报表如实反映部门收入情况。同时,强化决算审核,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2)针对决算信息披露不完整问题。区财政局已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将单位简称、类别等项目设置为必填项,确保单位基础信息完整填报已督促38家预算单位在系统中准确、完整填报基础信息。

(二)关于5区级部门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预决算编制及预算执行方面

1)针对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一是3家单位严格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及财政相关规定,做实做细项目支出预算,确保预算应编尽编。二是2家单位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规范、完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做到无预算不采购。

2)针对决算草案编制不准确问题。督促责任单位严格以预算数据为基础编制决算,注重预算与决算统筹衔接,压实对账审核责任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

3)针对绩效目标设置不规范问题。5家单位组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培训,明确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工作要求。同时,加强支出过程控制,动态跟踪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确保年度目标完成。

2.财政财务管理方面针对资金统筹盘活不及时问题4家单位已按要求将结转结余资金及利息收入上缴财政,已组织开展往来款项清理,并根据情况多退少补。

3.政府采购方面

1针对1家单位部分采购项目验收资料不齐全问题,责任单位已组织专人梳理后补齐采购项目验收资料

2)针对1家单位内控制度未对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分散采购限额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制定明确采购方式问题,责任单位已按照采购相关规定以及《重庆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修订完善了内控制度。

(三)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建设管理方面

1)针对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问题,督促5家单位修订完善项目管理办法,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落实先批后建,对具备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的项目按规定办理。

2)针对部分重大变更未按规定完善手续问题,2家单位已将变更有关事宜向区政府分管领导或区政府会议汇报,1家单位制定了《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制度》,明确了项目审批手续办理、施工图审查备案、重大设计变更审批等规定,7家单位督促代理业主严格按照区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规定完善重大变更报批程序,履行相关手续。

3)针对部分中小学在实施邀请招标和比选过程中未按规定进行信息公开问题,区教委督促学校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采家平台或校园公众号平台进行信息公开。

2.投资控制方面

1)针对37个项目多计工程价款问题,4家单位结合项目资金支付情况,采取从未支付款项中扣除、督促施工单位退回、按照审减后的金额进行支付等方式处理。

2)针对5个项目超进度支付工程款问题,5家单位采取加强资金管理和工程款拨付流程监督管理、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后续项目进度款项并扣除前期超付部分款项等方式落实整改。

3)针对未对结算审核成果偏差制定考核机制,导致结算审核报告金额不实无法追究相关单位责任问题,5家单位出台全过程造价控制相关制度,对咨询单位工作职责、内容和绩效考核等进行明确规定。

(四)关于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合规性和可及性方面问题。一是区就业中心已全部收回2家企业骗取社保补贴,并2家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二是区就业中心已收回不符合条件的个人或企业领取的就业补助资金196.96万元、失业保险待遇10.89万元对未退回见习补贴的3家企业下达行政处理决定书追退未退回失业保险待遇的涉事人员继续联系追回。

2.针对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方面问题。一是区就业中心加强培训年度计划统筹,匹配培训项目与用工需求,积极督促辖区培训机构规范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二是区人力社保局对2培训学校进行了通报批评,约谈机构主要负责人和涉事人员,暂停机构职业技能社会评价资质。对违规发放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已申请撤销并删除网上认证信息。违规领取的培训补贴5.15万元全部退回区财政。

3.针对就业兜底帮扶和创业带动就业方面问题。一是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宣传力度,办理贷款时逐笔核实贷款使用途径,并严格监控资金流向,贷款人违规使用资金第一时间预警,并取消贷款利息优惠。二是与承贷金融机构签订协议明确要求创业担保贷款办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15个工作日加强孵化基地日常管理,持续跟踪评估基地运营情况和发展潜力,对后续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第一时间取消命名

(五)关于2家区属国有重点企业财务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1家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已对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的2023年物管费、水电费等费用498.83万元进行调账处理二是1家公司对将应计收入的14.74万元和应计递延收益的444.53万元挂往来核算问题进行调账处理

(六)关于2家区属国有重点企业资产管理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1家公司已更新资产管理系统中房产闲置面积数据。二是1公司20247制定《资产经营管理办法》完善资产管理制度,促进企业资产规范管理,已收回房屋租金15.69万元。

(七)关于5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资产转固不及时问题。1家单位8.58万元资产和涉及金额2,111.85万元已竣工验收并办理结决算的项目进行了账务处理。1家单位已将投入使用的4个信息系统490.93万元、2023年采购打印机等设备价值139.68万元资产全部录入固定资产系统,同时明确专人专项负责全面清查资产,完善固定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

2.针对资产报废不及时问题。1家单位已按规定对无法使用且达到报废年限2台相机、4台电脑进行报废处置。

3.针对资产账实不符问题。1家单位将归属于其他单位的399.75万元房产进行下账处理。

二、审计线索移送情况

向区纪委监委和相关部门移送违法违纪案件及线索10件,目前,已办结4件,1名责任人受到区纪委监委批评教育处理,3名责任人受到主管部门批评教育处理并追缴违纪所得其余6正在查办中。

三、后续工作安排

下一步,将严格落实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深入查找问题产生原因,强化跟踪督促成果应用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进一步完善审计监督整改长效机制,从根源上防范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切实将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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