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我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6天,同比减少2天,重度污染天数为0天,与去年同期持平。其中,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2天,同比增加2天,超标0天,与去年同期持平;以NO2为首要污染物6天,同比减少7天,超标2天,同比增加1天;以PM10为首要污染物天数3天,同比增加3天,超标0天,与去年同期持平;以O3为首要污染物13天,同比增加2天,超标3天,同比增加1天。
空气中PM2.5、PM10、NO2、SO2、O3和CO平均浓度分别为31μg/m3、55μg/m3、40μg/m3、11μg/m3、149μg/m3和1.2mg/m3,PM2.5、PM10、NO2和SO2平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O3、CO暂不参与年、季均值评价。与2022年同期相比, PM2.5、PM10、SO2平均浓度分别上升40.9%、52.8%、22.2%,NO2、O3、CO平均浓度分别下降20.0%、0.7%、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