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我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8天,同比增加1天,重度污染天数为0天,去年同期持平。其中,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3天,同比减少4天,超标2天,与去年同期持平;以NO2为首要污染物18天,同比增加4天,超标1天,同比减少1天;以PM10为首要污染物天数0天,与去年同期持平;以O3为首要污染物0天,同比减少1天。
空气中PM2.5、PM10、NO2、SO2、O3和CO平均浓度分别为29μg/m3、45μg/m3、47μg/m3、9μg/m3、96μg/m3和1.2mg/m3,其中NO2平均浓度超标17.5%(年平均二级标准40μg/m3),PM2.5、PM10和SO2平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O3、CO暂不参与年、季均值评价。与2022年同期相比,PM2.5、PM10、NO2、SO2、O3、CO平均浓度分别下降21.6%、26.2%、11.3%、18.2%、30.4%、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