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我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8天,同比减少2天,重度污染天数为0天,去年同期持平。其中,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9天,同比减少7天,超标2天,同比增加2天;以NO2为首要污染物13天,同比增加5天,超标0天,同比减少1天;以PM10为首要污染物天数0天,与去年同期持平;以O3为首要污染物0天,与去年同期持平。
空气中PM2.5、PM10、NO2、SO2、O3和CO平均浓度分别为41μg/m3、65μg/m3、52μg/m3、9μg/m3、70μg/m3和1.4mg/m3,其中PM2.5平均浓度超标17.1%(年平均二级标准35μg/m3),NO2平均浓度超标30.0%(年平均二级标准40μg/m3),PM10和SO2平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O3、CO暂不参与年、季均值评价。与2022年同期相比,PM2.5、PM10、SO2、O3平均浓度分别下降10.9%、1.5%、10.0%、19.5%,NO2、CO平均浓度分别上升30.4%、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