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我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8天,同比增加1天,重度污染天数为0天,与去年同期持平。其中,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11天,同比增加6天,超标1天,同比减少1天;以NO2为首要污染物11天,同比减少5天,超标1天,同比减少1天;以PM10为首要污染物天数1天,超标0天,均与去年同期持平;以O3为首要污染物5天,同比增加5天,超标1天,同比增加1天。
空气中PM2.5、PM10、NO2、SO2、O3和CO平均浓度分别为45μg/m3、69μg/m3、52μg/m3、9μg/m3、125μg/m3和1.2mg/m3,其中PM2.5平均浓度超标28.6%(年平均二级标准35μg/m3),NO2平均浓度超标30.0%(年平均二级标准40μg/m3),PM10、SO2平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O3、CO暂不参与年、季均值评价。与2023年同期相比,NO2、CO平均浓度分别下降5.5%、14.3%,SO2平均浓度持平,PM2.5、PM10、O3平均浓度分别上升15.4%、19.0%、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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