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我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8天,同比增加1天,重度污染天数为0天,与去年同期持平。其中,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0天,与去年同期持平;以NO2为首要污染物7天,同比减少6天,超标0天,与去年同期持平;以PM10为首要污染物天数0天,同比减少2天;以O3为首要污染物7天,同比减少4天,超标2天,同比减少1天。
空气中PM2.5、PM10、NO2、SO2、O3和CO平均浓度分别为23μg/m3、40μg/m3、38μg/m3、7μg/m3、126μg/m3和0.9mg/m3,PM2.5、PM10、NO2、SO2平均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O3、CO暂不参与年、季均值评价。与2023年同期相比,PM2.5、PM10、NO2、SO2、O3、CO平均浓度分别下降23.3%、32.2%、20.8%、30.0%、21.2%、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