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我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1天,同比增加3天,重度污染天数为0天,与去年同期持平。其中,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5天,同比增加2天,超标0天,同比减少2天;以NO2为首要污染物10天,同比减少8天,超标0天,同比减少1天;以PM10为首要污染物天数1天,同比增加1天,超标0天,与去年同期持平;以O3为首要污染物1天,同比增加1天,超标0天,与去年同期持平。
空气中PM2.5、PM10、NO2、SO2、O3和CO平均浓度分别为29μg/m3、50μg/m3、38μg/m3、7μg/m3、106μg/m3和1.0mg/m3,PM2.5、PM10、NO2、SO2平均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O3、CO暂不参与年、季均值评价。与2023年同期相比,NO2、SO2、CO平均浓度分别下降19.1%、22.2%、16.7%,PM2.5平均浓度持平,PM10、O3平均浓度分别上升11.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