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3009283772K/2016-05325 发布机构 渝中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6-03-15 发布日期 2016-03-15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体裁分类 统计分析 发文字号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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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渝中区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成文日期 2016-03-15
发布日期 2016-03-15
体裁分类 统计分析
发文字号
有效性

2016年2月环境污染投诉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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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环境污染投诉综述

  2016年2月,我局共受理群众环境污染投诉68件,与上月161件相比减少了93件,下降57.76%,与去年同期39件相比增加了29件,上升了74.36%。

  (一)污染类型分析

  1.本月受理的环境污染投诉,噪声污染居首位,共接诉56件,占投诉总量的82.35%,与上月134件相比下降58.21%,投诉焦点为夜间建筑施工噪声,共接诉50件,占噪声污染投诉总量的89.29%。

  2.投诉量居第二位的为大气污染投诉,共接诉10件,占投诉总量的14.71%,与上月20件相比下降50%。其中油烟污染投诉7件次,占大气污染投诉量的70%。

序号

项目

案件数

比例

1

水污染

0

0%

2

大气污染

10

14.71%

3

噪声污染

56

82.35%

4

放辐射

0

0%

5

建设项目

0

0%

6

其他

2

2.94%

  (二)投诉来源分析

  案件主要来源为“12369环保举报热线”电话受理,共64件,其次为局24小时值班电话受理案件3件。

来源

类别

件数

电话

(67件)

12369环保举报热线

64

局24小时值班电话

3

市长公开电话

0

局长公开电话

0

信箱

(1件)

渝环保信箱

0

市长信箱

0

阳光重庆

1

渝中信箱

0

环保部系统

0

来信来访

(0件)

0

网络舆情

(0件)

0

微信举报  (0件)

0

  (三)网格化管理投诉区域分析

  本月,非夜间值班投诉共计20件,从投诉处理区域来看,大坪、石油路、化龙桥(网格二)和两路口、大溪沟、上清寺(网格三)是投诉热点区域,分别接诉5和8件。

网格

区域

投诉处理次数

网格一

解放碑、朝天门

3

网格二

大坪、石油路、化龙桥

5

网格三

两路口、大溪沟、上清寺

8

网格四

七星岗、南纪门、菜园坝

4

  (四)热点、难点案件梳理

  本月,群众投诉强烈的夜间施工扰民的建筑工地共2个。

序号

工地名称

投诉次数

1

(网格二)重庆市检法两院审判庭工地

15

2

(网格四)美丽之冠青年公寓项目

9

  二、信访案件办理及回复

  本月共处理回复环境污染投诉71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回复。

  其中,市民向我局投诉的李子坝加油加气站对面汽修店喷漆气味扰民事件,我局作为重点案件处理。经执法人员现场核实,被投诉单位为渝中区好帮手润滑油经营部,现场确有进行打磨喷漆业务,未安装任何废气治理设施。我局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单位停止进行喷漆作业行为,并进行立案调查,执法人员将处理情况回复投诉人,其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下一步,我局将按相关法律程序处理该案件。

  三、网格环境监察

  本月,网格执法人员按《开展“两会一节”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化龙湖、长江重庆航道工程局、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渝中污水处理站、大溪沟饮用水源保护区、 13家医院和7家汽车4S店进行了现场环境安全检查。

网格

区域

监察家数

网格一

解放碑、朝天门

2

网格二

大坪、石油路、化龙桥

7

网格三

两路口、大溪沟、上清寺

7

网格四

七星岗、南纪门、菜园坝

4

  四、行政处罚

  2月,我局对重庆电力建设总公司承建的110KV六店子输变电工程违法夜间违法施工进行立案调查。   

  2016年1-2月,我局行政处罚立案查处3件,正在按相关程序办理。

  五、排污费征收

  2月,我局对重庆庆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群众艺术馆进行排污费征收。

  2016年1-2月,我局共对1家建筑施工单位征收了排污费11200.00元,所收排污费均由排污者直接上缴国库,没有截留挪用,按期与财政对帐,做到帐帐相符,排污费收缴管理程序规范。

  六、环境应急响应

  2月,我区无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七、近期工作重点

  (一)节后各工地恢复施工,需加大对土石方工地及拆房工地控尘工作的检查力度,出现重度污染情况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二)继续做好区域内环境隐患排查工作,全面清理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问题,确保区域内不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三)积极推进2016年蓝天行动工作,认真组织蓝天行动日常巡查。

  八、环保专项行动

  (一)“两会一节”期间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1月14日,我局印发《关于开展“两会一节”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切实加强“两会一节”期间环境监管,深化环境安全防范工作。

  一是以饮用水源为重点,确保水环境安全。组织加大对辖区排污口,特别是饮用水源地的巡查力度,对发现水源地堆存垃圾、“饮用水源保护区”标识不清等问题及时予以解决,确保饮用水源地水环境安全。

  二是以医疗机构为重点,确保处置回收规范。针对辖区重点医疗单位,实施核与辐射检查,督促医疗机构落实放射源台账的建立和登统计工作,全程监管购入、使用、存放、报废和处置等各个环节。严格监管医疗废物的产生和回收处置,落实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杜绝私运、私卖和记录不详等问题。

  (二)蓝天行动

  针对年后各施工单位恢复施工,加强对辖区建筑工地的日常监管,加大蓝天巡查力度,及时通报扬尘污染情况,严格审批夜间施工许可,严格要求施工单位科学组织施工并采取降尘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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