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重庆市渝中区生态环境局共办理结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件,即“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液压油泄漏造成地表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2024年5月11日,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承建的两江四岸核心区朝天门片区治理提升PPP项目嘉陵江段护坡工程施工中,1台挖掘机出现液压管破裂导致约1升液压油流入嘉陵江岸边土壤内。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未第一时间采取处置措施和履行报告义务,任由废油随雨水流入嘉陵江,导致油污污染江面,其生态损害行为明确。经重庆市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专家评估,本次液压油泄露造成地表水生态环境损害合计2440元,其中应急监测费用820元,地表水生态环境损害1620元。2024年7月,重庆市渝中区生态环境局会同区住建委、区检察院、区城管局与赔偿义务人召开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经磋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赔偿协议。赔偿义务人已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244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