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3009283772K/2016-05336 发布机构 渝中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6-07-07 发布日期 2016-07-07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体裁分类 统计分析 发文字号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103009283772K/2016-05336
发布机构 渝中区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成文日期 2016-07-07
发布日期 2016-07-07
体裁分类 统计分析
发文字号
有效性

2016年6月环境污染投诉综述

打印 打印
纠错 纠错
分享到

  一、环境污染投诉综述

  2016年6月,我局共受理群众环境污染投诉271件,与上月385件相比减少了114件,下降了29.6%,与去年同期187件相比增加了84件,上升了44.9%。

  (一)污染类型分析

  1.本月受理的环境污染投诉,噪声污染居首位,共接诉227件,占投诉总量的83.7%,与上月317件相比减少了188件,占噪声污染投诉总量的82.8%。

  2.投诉量居第二位的为大气污染投诉,共接诉34件,占投诉总量的12.5%,与上月61件相比减少了27件,下降了44.2%。其中油烟污染投诉24件次,占大气污染投诉量的70.5%。

序号

项目

案件数

比例

1

水污染

1

0.45%

2

大气污染

34

12.5%

3

噪声污染

227

83.7%

4

放辐射

1

0.45%

5

建设项目

0

0%

6

其他

8

2.9%

  (二)投诉来源分析

  案件主要来源为“12369环保举报热线”电话受理,共239件,其次为渝环保信箱受理案件9件。

来源

类别

件数

电话

(244件)

12369环保举报热线

239

局24小时值班电话

3

市长公开电话

2

局长公开电话

0

信箱

(15件)

渝环保信箱

9

市长信箱

0

阳光重庆

6

渝中信箱

0

环保部系统

0

来信来访

(0件)

0

网络舆情

(8件)

8

微信举报  (4件)

4

群工系统

( 0件)

0

  (三)网格化管理投诉区域分析

  本月,非夜间值班投诉共计83件,从投诉处理区域来看,大坪、石油路、化龙桥(网格二)和解放碑、朝天门(网格一)是投诉热点区域,分别接诉36和18件。

网格

区域

投诉处理次数

网格一

解放碑、朝天门

18

网格二

大坪、石油路、化龙桥

36

网格三

两路口、大溪沟、上清寺

14

网格四

七星岗、南纪门、菜园坝

15

  (四)热点、难点案件梳理

  本月,群众投诉强烈的夜间施工扰民的建筑工地共5个。

序号

工地名称

投诉次数

1

(网格四)中兴路美丽之冠青年公寓项目

10

2

(网格二)重庆市检法两院审判庭工地

30

3

(网格二)和泓江山国际

10

4

(网格二)红岩村桥隧PPP项目

11

5

(网格一)光控朝天门中心

10

  二、信访案件办理满意度回访

  我局回访情况

  2016年5月份,我局自行抽查回访62件,其中噪声污染投诉53件,大气污染及其他投诉9件,不满意案件2件,回访满意率97%。回访不满意案件为五中法院工程,均为办理有手续的夜间施工工地投诉,我局执法人员过后都再次与投诉人沟通耐心解释,得到投诉人的认可。

  市局回访情况

  2016年5月份,总队抽查回访9件,满意率为100%;2016年1-5月累计抽查回访184件,总体满意度为100%。

  三、网格环境监察

  本月,网格执法人员对重庆龙华实业集团众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重庆龙华实业集团天时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市华茂汽车销售有限公司“4S”店、重庆市人民医院(三院院区)、重庆市中医骨科医院等15家涉危单位实施了检查,并向15家单位提出了汛期环境安全工作建议及要求。会同辖区街道对化龙湖、大溪沟饮用水源地进行了环境安全现场检查。

网格

区域

监察家数

备注

网格一

解放碑、朝天门

6

网格二

大坪、石油路、化龙桥

4

网格三

两路口、大溪沟、上清寺

3

网格四

七星岗、南纪门、菜园坝

2

  四、行政处罚

  2016年6月,我局对重庆绿山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承建的重庆渝中区化龙桥B6-03地块项目工程夜间违法施工 、重庆渝中总部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承建的渝中区高九路沿线整体景观升级改造工程未申报等4家单位及个体经营户立案调查。

  2016年1-6月,我局行政处罚立案查处16件。已执行完毕10件,共计罚款22.4万元,正在按相关程序办理6件。

  五、排污费征收

  2016年6月,我局共对14家单位进行了排污费征收。

  2016年1-6月,我局共对23家单位征收了排污费605109.00元,所收排污费均由排污者直接上缴国库,没有截留挪用,按期与财政对帐,做到帐帐相符,排污费收缴管理程序规范。

  六、环境应急响应

  6月,我区无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七、近期工作重点

  (一)按时组织季度检查,确保环境安全。

  (二)做好已立案的行政处罚案件的跟踪处理工作,确保行政处罚案件依法依规完结。

  (三)做好汛期环境安全检查及应急值守,确保安全。

  八、环保专项行动

  (一)安全生产月专项工作

  按照区安办文件要求做好2016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渝州行”活动,督促企业落实环境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开展环境风险企业风险源清理治理工作。

  (二)2016年高中考期间噪声专项工作

  按照《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2016年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督管理的通知》(渝环〔2016〕168号)、《重庆市渝中区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渝中区2016年高考保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中招委〔2016〕2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巡查计划在考试期间定人、定点、定时对考点进行蹲守,为考生提供一个宁静的应考环境。

  (三)汛期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为全面落实市环保局《关于开展2016年汛期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渝环发〔2016〕141号)文件要求,我局自6月20日起在全区范围深入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一是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风险排查工作,二是落实汛期水质监测上报工作,三是开展医疗机构、汽车4S店等涉危单位大检查工作,四是加强水污染突发事件预警及处置能力建设,确保辖区环境安全。

  (四)开展大溪沟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按照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2016—2017年)的通知》(环办环监〔2016〕54号)和市环保局《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渝环〔2016〕210号)要求,切实做好我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工作,结合区情特制定《重庆市渝中区大溪沟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按照《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要求,主要开展三个方面工作。

  (一)清查饮用水源保护区制度执行情况。

  重点检查是否依法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是否依法在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

  (二)清理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环境违法情况。

  重点检查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是否设有排污口,建有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从事网箱、网栏等投饵性和其他污染水体的水产养殖等违法活动。

  (三)清理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环境违法情况。

  重点检查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是否设有排污口,建有排放污染源的建设项目,从事网箱、网栏等投饵性和其他污染水体的水产养殖等违法活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