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3月15日—2023年3月21日。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yzqhpgs@163.com,电话:023-63826504(传真),通讯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金汤街24号,邮编:400013。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1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第一分院改扩建工程实施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
渝中区大坪石油路24号(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第一分院内) |
中新能源服务(重庆)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一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本项目依托医院原环评规划分布式能源站站房实施,原环评分布式能源站站房主体已建成,位于医学中心西侧地下车库内,建筑面积约1141.12m2。本次建设过程不新增构筑物,施工期仅进行简单装修和设备安装,主要设备为:1台600千瓦燃气内燃发电机组及配套烟气热水型溴化锂机组,3台3034千瓦水冷离心式冷水机组(供冷),1台1128千瓦螺杆式冷水机组(供冷),2台2100千瓦燃气热水锅炉(空调采暖锅炉)、2台1750千瓦燃气热水锅炉(卫热锅炉)。项目发电总装机600千瓦。项目总投资2849.91万元,其中环保工程投资70万元,占总投资的2.46%。 |
1、废气 本项目燃气内燃发电机组尾气经SCR装置脱硝后,进入余热利用系统,再通过管道排入1#排气筒(H=61m)引至门诊综合楼顶排放;锅炉均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可实现达标排放,1台卫热锅炉与1台空调采暖锅炉尾气通过管道收集后排入2#排气筒(H=61m)引至门诊综合楼顶排放,剩余1台卫热锅炉与1台空调采暖锅炉尾气通过管道收集后排入3#排气筒(H=61m)引至门诊综合楼顶排放。 2、废水 本项目空调采暖锅炉排污水、卫生热水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废水、树脂反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均依托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第一分院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标准后,再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鸡冠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长江。 3、固体废物: ①废催化剂:催化剂由供货厂家上门更换,废催化剂由厂家回收利用,不在项目内储存; ②废离子交换树脂:软水制备使用的离子交换树脂由供货厂家定期更换,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利用,不在项目内储存; ③废润滑油:建设单位委托专门的单位定期更换润滑油,站内不储存润滑油,每次产生的废润滑油均由更换单位带走处置; ④废尿素桶:废尿素桶收集后外卖给废旧资源回收单位; ⑤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依托院区垃圾桶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本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去向合理,固体废物综合处置率100%,不会对项目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4、噪声: 各生产及辅助设备均选购低噪声、低振动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高噪声设备的进出水管接口设置可曲挠橡胶接头,风管采用柔性连接,在通风系统管路上设置消声器;冷却塔出风口设置消声器;内燃机发电机组设置单独的隔音罩密闭,机房采用二级隔声处理,冷却塔外部设置隔声罩,通过建筑墙体隔声。采取以上减噪措施后,本项目厂界噪声昼间、夜间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对附近敏感点的影响小。 |
根据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111-500103-04-05-473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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