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生态环境局审查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第一分院改扩建二期工程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期为2024年9月23日—2024年9月27日。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yzqhbjck@163.com,电话:023-63818958,通讯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金汤街24号,邮编:400013。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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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第一分院改扩建二期工程 |
重庆市渝中区大坪石油路24号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三甲综合医院扩建,床位780张,门诊量约2200人次/d。计划设置以下科室:健康管理中心、影像检查中心、放疗科、核医学科、健康管理中心、运动骨科中心诊疗区、肿瘤中心诊疗区、呼吸心胸中心诊疗区、风湿免疫中心诊疗区、神经系统中心诊疗区、血透科、住院药房、静配中心、精准医学检验中心、洁净手术部、重症医学科、病理科、生物样本库、教学规培中心等。建设用地面积约2.5万m2,建设工期26个月,总投资:145769.50万元。 |
1、废水 新建医疗废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1100m3/d),采用生化池+格栅+调节+好氧+接触氧化+沉淀+接触消毒处理工艺,检验室废水、食堂废水经预处理后与其它废水一并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鸡冠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长江。 2、废气 锅炉燃料为天然气;热水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达《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658-2016)及修改单后,通过7根8m排气筒高空排放;空调采暖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达《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658-2016)及修改单后,通过3根25m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经处理后达《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859-2018),经专用烟道引至塔楼B栋楼顶排放。医疗废水处理站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污水处理站屋顶排放,污水处理站周边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车库废气采用机械排风,引至地面绿化带排放;备用发电机废气经专用管道引至B栋塔楼楼顶排放。检验室废气经通风柜收集后由网格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独立的专用排气管道引至塔楼A栋楼顶排放。加强医疗废物暂存间的管理,加强清洁和通风换气,设置紫外消毒灯,及时清运医疗废物,减少臭气的产生。 3、噪声 A栋楼顶设置冷却塔以及热水循环泵、数字化节能离心风机等泵类和风机,B栋楼顶设置热水循环泵、空气源热泵、数字化节能风机、空调系统补水泵等泵类和风机,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及建设隔声设施屏障。柴油发电机、锅炉、水泵、风机等设备安装在地下或室内专用设备房,选用低噪设备,采取消声、减振等措施,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依托现有的医疗废物暂存间,,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医疗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集中处置。医院特殊废液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收集统一处理。废活性炭、废紫外光灯、废铅蓄电池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消毒处理后交市政部门处理。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经采取上述措施治理后,满足达标和环保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
根据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03-500103-04-01-569616) |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2024年9月6日—2024年9月20日在渝中区政府网站进行受理公示,未收到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提出的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