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准变更自我公开声明

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12-29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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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测机构名称

(印章)

重庆市渝中区生态环境监测站

编制日期

2025.12.26

联系人

向术平

电话/传真

63034256

序号

类别(产品/项目/参数)

已批准的标准(方法)名称、编号(含年号)

变更后的标准(方法)名称、编号(含年号)

变更内容

1

噪声(建筑施工噪声)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

1. 修改了部分术语和定义;

2. 修改了建筑施工噪声监测要求(背景噪声监测由稳态噪声监测1分钟、非稳态噪声监测20分钟,修改为按照 HJ 706 背景噪声测量方法,测量连续 10 min 的等效声级作为背景噪声。当背景噪声波动大,10 min 测量不具有代表性时,应延长至 20 min);

3. 修改了测量结果评价方法(噪声测量结果超过排放限值3分贝时,直接评价为超标,不修正);

4. 修改了标准实施与监督的有关规定;

5. 增加了建筑施工噪声自动监测,我单位不涉及。

综上本标准仪器设备、监测人员、测量环境、监测布点、监测方法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上述标准变更不涉及实际能力变化,本机构承诺已具备新标准(方法)所需相应资质认定条件,并对自我声明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自我声明事项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机构技术负责人(签字): 何军                     时间:2025年12月26日

机构最高管理者(签字):汪洋                     时间: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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