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商务委

发布时间:2024-11-20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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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电话:023-63847471;传真:023-63847049;值班电话:023-63845473
办公地址 区商务委:重庆市渝中区解放碑街道和平路1号星河商务大厦10楼、6楼;
办公时间 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机构领导

陈浩  区商务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

协助书记处理党委日常工作包括党的建设、组织人事、精神文明建设等,负责电子商务、招商引资、企业服务、商贸统计财务、机关及所属单位信访稳定等工作

分管组织人事科、企业服务科电子商务科。

曾穿云  区商务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负责外资外贸、扩大开放、商务执法、应急保供、诚信体系建设、餐饮业发展、特种行业监管协会规范发展工作,牵头自贸试验区渝中板块建设和中新示范项目落地及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商贸领域安全监管等工作

分管外资外贸科自贸推进科综合监管科。

朱玲艳  区商务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负责商贸规划业态调整、会展经济、商圈街区、品牌引进、市场规划和业态调整、社区商业、机关文秘、信息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

分管办公室商贸发展科、市场流通科

黎逢才  区商务委党委委员、一调研员

协助书记、副书记处理党的建设方面工作。

协管组织人事科

机构简介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秘、信息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督查督办、建议提案办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安全、档案、后勤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信访稳定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负责组织实施党委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所属单位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党的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工作;负责辖区商务行业社会组织党的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离退休人员管理和群团等工作。

(三)商贸发展科。牵头拟订商贸领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新商业、新业态的培育;负责推动会展经济发展,统筹区域内重大经贸会展活动;指导购物中心、大型商场发展,牵头打造特色商圈、专业街,负责品牌引进和服务工作;负责“老字号”发展与保护工作;统筹商贸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提出商贸领域促进消费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承担零售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大中小微商贸企业的培育。

(四)企业服务科(统计科)。联系、服务区域商贸总部企业和重点企业;负责全区商贸领域统计监测和综合运行分析;负责编制本部门预、决算;负责机关日常行政资金的管理;负责商贸流通各类业务资金、基金和专项资金的拨付。

(五)市场流通科。指导大型市场、社区商业发展;负责研究拟订全区各类商品市场发展规划,指导大型商品市场调整;指导社区商业网点规划,牵头社区商业便民服务圈建设;负责肉菜等重要产品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负责商业单用途预付卡备案工作。

(六)外资外贸科。负责指导和促进区域对外贸易、对外投资合作、服务贸易工作,依法开展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和对外贸易促进活动,负责对外贸易、服务外包、对外投资的统计和分析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工程承包,负责外经贸信息发布;负责拟订服务贸易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区域外商投资企业指导协调工作,承担外商投资统计工作。

(七)电子商务科。负责区域电子商务发展的研究、规划;培育重点电子商务企业和平台;深化电子商务应用,指导商圈、市场、专业市场、商贸企业利用电子商务手段转型升级;推动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负责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电商物流等工作,统筹冷链行业管理和仓储发展工作;推进数字商务有关工作。

(八)综合监管科(餐饮发展科、安全生产办公室、行政审批科)。牵头商贸行业管理;负责推进餐饮等商贸服务业发展;承担商品供求状况监测工作,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承担重要商品和重要生活消费品的应急保供工作,落实重要商品储备制度;组织协调食用油、肉类、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商品市场供应和市场调节;牵头负责商贸服务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成品油经营、储存日常安全监督管理;牵头商贸领域信用建设和优质服务工作;牵头商务行政执法,承办商务举报的投诉受理;负责汽车流通及老旧汽车更新行业流通、旧货流通、拍卖、再生资源回收、散装水泥、药品流通、直销等行业以及按有关规定对酒类等重要商品流通经营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和发展行业协会;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相对集中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工作。

(九)自贸推进科。承担渝中自贸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牵头协调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各项改革试点任务的落实;研究提出深化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创新的政策建议;总结、推广创新经验和做法,统计发布相关公共信息,组织参与对外宣传交流;推动自贸区人才吸引、集聚工作;推动中新示范项目落地;牵头落实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

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提出并制定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

(二)负责推动内外贸融合发展,拟定全区商务工作具体措施;制定区域内利用外资计划;促进电子商务推广应用。

(三)负责引导重要商品市场调控任务,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内外贸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运行动态;负责重要商品的储备管理工作。

(四)负责推动商贸流通业发展。推进商贸流通业产业结构调整;提出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推动现代流通方式的运用和发展。

(五)负责商贸网络体系建设。指导购物中心、大型市场、大型商场、社区商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商贸流通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商贸企业诚信经营;负责商务行政执法。

(六)推动会展经济发展,统筹区域内重大经贸会展活动,组织相关企业参加境内外重大经贸会展活动。

(七)负责推动区域对外开放工作。负责外资、外经、外贸的管理服务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工程承包、劳务合作等事项;统筹推进重庆自贸试验区渝中板块建设、中新互联互通项目等各项工作;牵头落实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

(八)承担商贸特殊行业、特种商品监督管理的责任。依法负责酒类销售的监督管理;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的规划和布局;协助对汽车流通、旧货流通、拍卖、成品油流通、药品流通的管理。

(九)负责区域内商贸重点企业指导、服务工作,负责推进区域内商务沟通协作。

(十)负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国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改革、信访稳定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依法组织实施行业统计工作。

(十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