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渝中区商务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投资促进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提出并制定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负责推动内外贸融合发展,拟定全区商务工作具体措施;制定区域内利用外资计划;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负责引导重要商品市场调控任务,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内外贸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运行动态;负责重要商品的储备管理工作。牵头统筹协调、落实区域投资促进工作,制定投资促进扶持政策;负责建立全区投资促进工作的综合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负责区域引进重大投资项目的评审、准入,督促项目及时落地;负责投资信息的动态收集、反馈,并做好区域重点产业、重点片区及重点项目的包装与推介;负责研究区域主导产业、新兴产业投资促进政策,根据国内外发展趋势,为区政府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负责推动商贸流通业发展。推进商贸流通业产业结构调整;提出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推动现代流通方式的运用和发展。负责商贸网络体系建设。指导购物中心、大型市场、大型商场、社区商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商贸流通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商贸企业诚信经营。负责区域投资环境营销宣传。推动会展经济发展,统筹区域内重大经贸会展活动,组织相关企业参加境内外重大经贸会展活动。负责推动区域对外开放工作。负责外资、外经、外贸的管理服务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工程承包、劳动合同、对外援助等事项。承担商贸特殊行业、特种商品监督管理的责任。依法负责液化石油气经营、散装水泥、酒类销售的监督管理;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的规划和布局;协助对报废汽车回收、旧货流通、典当、成品油流通的管理。负责区域内重点企业指导、服务工作,负责推进区域内商务、园区沟通协作。承担粮食监测和应急调控、军粮供应管理的责任。负责本部门及下属单位国资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改革、信访稳定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实施行业统计工作等事项。提供投资促进相关服务,促进经济发展,负责全区投资促进具体事务性工作;负责为企业提供投资咨询服务;负责投资环境对外宣传推广;负责国内外项目投资情报收集;负责对外招商代理机构的联络。负责牵头研究制定自由贸易试验区综合改革、投资、贸易、金融、人才等政策创新措施,总结、推广创新经验和做法;协调推进自由贸易区各项改革试点任务的落实。
(二)机构设置
商务局设10个内设机构与1个事业单位,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商贸发展科、市场流通科、外资外贸科、投资促进科、企业服务科、电子商务科、综合监管科、自贸推进科与投资促进中心。
(三)单位构成
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时无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按照渝中区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要求。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 整合设置相关内设机构。二是机构调整情况。将重庆市渝中区商务局更名为重庆市渝中区商务委员会,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划出反垄断、粮食、液化石油气、二甲醚、醇基燃料、典当管理,以及监督管理对外援助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外商投资促进工作的职责。 撤销投资促进科。综合管理科不再保留酒类管理办公室、粮食监督检查科牌子、加挂餐饮发展科、行政审批科牌子,调整后区商务委有9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商贸发展科、企业服务科、市场流通科、外资外贸科、电子商务科、综合监管科、自贸推进科。三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2019年度机构改革正在推进过程中,根据本部门2018年末财政财务管理实际,2018年度决算仅反映改革前有关情况。2019年我们积极按照要求对预算指标、财务会计、资产等进行了调整。目前,已经完成预算指标、财务会计的调整。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4,517.80万元,支出总计14,517.8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48.18万元、增长11.08%,主要原因是拨付给企业的转移支付资金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4,517.80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448.18万元,增长11.08%,主要原因是拨付给企业的转移支付资金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517.80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4,517.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48.18万元,增长11.08%,主要原因是拨付给企业的转移支付资金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162.36万元,占8.01%;项目支出13,355.44万元,占91.99%;。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4,517.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48.18万元,增长11.08%。主要原因是拨付给企业的转移支付资金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770.98万元,增长205.84%。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为部门的产业资金,不包含年中下达的市下转移支付资金与区级企业补助资金。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517.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48.18万元,增长11.08%。主要原因是拨付给企业的转移支付资金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770.98万元,增长205.84%。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为部门的产业资金,不包含年中下达的市下转移支付资金与区级企业补助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9.66万元,占5.6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65.98万元,下降36.24%,主要原因是支出科目调整。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20.82万元,占2.9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6.70万元,增长268.75%,主要原因是支出科目调整。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3.42万元,占0.3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8万元,下降2.34%,主要原因是人员及支出标准变动。
(4)城乡社区支出408.86万元,占2.8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91.14万元,下降74.45%,主要原因是支出科目调整。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2,777.68万元,占88.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122.68万元,增长672.07%,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市下转移支付资金与区级企业补助资金。
(6)住房保障支出37.36万元,占0.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2.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63.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9.79万元,下降22.4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变动及离退休人员费用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等。公用经费298.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91万元,增长9%,主要原因是部门事业人员增加、物价上涨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劳务费、差旅费、水电费、网络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8.8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16万元,下降21.50%,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28万元,增长7.29%,主要原因是因招商引资需要,赴新加坡项目对接、赴匈牙利俄罗斯项目考察等地因公出国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8.83万元,主要是用于赴新加坡项目对接、赴匈牙利俄罗斯项目考察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8.83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88万元,增长352.82%,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支出情况要根据当年统筹的实际安排决定。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3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万元,下降11.0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6万元,增长3.09%,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等原因。
公务接待费4.6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商务局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33万元,下降74.06%。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76万元,下降55.2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3个团组,3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27批次36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6批次,72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28.3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3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8.6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网络费、印刷费、劳务费、水电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91万元,增长9%,主要原因是部门事业人员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应急保障。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3.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8.6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3.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1.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1.34%,主要用于节庆会展活动政府采购。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年初编制绩效目标项目3个,涉及资金2635.05万元,本部门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635.05万元。
(2)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商贸发展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商贸发展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92分。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举办推介活动次数、二是商贸宣传资料制作、三是信息发布数量等,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完成调研报告数量,二是实际利用内外资,下一步改进措施:对全年的工作进行项目细化,并按照工作重点合理安排资金。
促进消费政策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促进消费政策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52分。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新增纳入规模以上企业户数、二是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三是餐饮企业营业额增速、四是商品销售总额增速,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是:2018年宏观形势低迷,我区与全市的发展形势一致,各项经济目标均未达到年初预定值;且我局年初多次向区发改委反映目标任务制定较高,但未得到调整。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每年的消费热点和趋势,适当调整促消政策,加强宣传力度。
外资外贸区级扶持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外资外贸区级扶持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76分。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进出口额、二是企业外迁数量、三是2018年进出口额规模、四是2018年进出口额增速、五是享受政策企业进出口额增速,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是:尽管我区对总部贸易企业在市级政策的基础上按企业贸易量配套了0.01元/美元的区级资金支持,对稳定区域外贸规模促进外贸企业安商稳商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与沙坪坝、渝北、江北、江津等周边区县相比,我区在外贸方面的区级政策支持力度还有很大差距。随着西永、寸滩、江津、巴南等区域综保区、口岸区建设日益成熟及相关区域舍得花重金吸引外贸企业及贸易量集聚的形势下,我区外贸稳增长面临口岸区域虹吸和周边优惠政策竞争带来的巨大压力。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大外贸稳增长资金投入,大力吸引总部贸易转口贸易企业入驻我区,为打造国际消费城市核心区、推进内陆开放高地建设强化和政策支持资金保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部门决算公开联系人:罗丽宏,联系方式:023-63847497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