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投资促进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提出并制定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2.负责推动内外贸融合发展,拟定全区商务工作具体措施;制定区域内利用外资计划;促进电子商务推广应用。3.负责引导重要商品市场调控任务,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内外贸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运行动态;负责重要商品的储备管理工作。4.牵头统筹协调、落实区域投资促进工作。制定投资促进扶持政策;建立全区投资促进工作的综合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负责区域引进重大投资项目的评审、准入,督促项目及时落地;负责投资信息的动态收集、反馈,并做好区域重点产业、重点片区及重点项目的包装与推介;负责研究区域主导产业、新兴产业投资促进政策,提出意见建议。5.负责推动商贸流通业发展。推进商贸流通业产业结构调整;提出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推动现代流通方式的运用和发展。6.负责商贸网络体系建设。指导购物中心、大型市场、大型商场、社区商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商贸流通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商贸企业诚信经营;负责商务行政执法。7.负责区域投资环境营销宣传。推动会展经济发展,统筹区域内重大经贸会展活动,组织相关企业参加境内外重大经贸会展活动。8.负责推动区域对外开放工作。负责外资、外经、外贸的管理服务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工程承包、劳动合同等事项。9.牵头商贸行业管理;负责推进餐饮等商贸服务业发展;承担商品供求状况监测工作,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承担重要商品和重要生活消费品的应急保供工作,落实重要商品储备制度;组织协调食用油、肉类、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商品市场供应和市场调节。10.牵头负责商贸服务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成品油经营、储存日常安全监督管理;牵头商贸领域信用建设和优质服务工作;牵头商务行政执法,承办商务举报的投诉受理;负责汽车流通及老旧汽车更新行业流通、旧货流通、拍卖、再生资源回收、散装水泥、药品流通、直销等行业以及按有关规定对酒类等重要商品流通经营的监督管理;11.负责规范和发展行业协会;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相对集中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工作。12.负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国资管理工作。13.负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改革、信访稳定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14.依法组织实施行业统计工作。15.统筹推进渝中自贸板块各项工作。16.负责研究商业发展新模式、新趋势,开展专题课题调研分析和商贸数据统计分析,承接区域重点项目业态调整;负责服务自贸区建设,收集分析问题,提出改革创新成果推广建议,做好区域形象宣传、企业指导咨询和经济数据统计工作;承担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合作事项在全区实施推进的服务工作。17.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二)机构设置。渝中区商务委员会现设有9个内设机构与1个事业单位,包括行政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商贸发展科、市场流通科、外资外贸科、企业服务科、电子商务科、综合监管科、自贸推进科与商务发展促进中心。现有行政编制人员21人,事业编制人员4人,聘用人员13人。
(三)单位构成。本部门2020年度预算编制时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8790.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89.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3631.64万元,结余资金68.78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704.35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区级企业扶持资金采用“一事一议”原则及部分区级扶持政策已兑现完等。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8790.14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09.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73.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6.0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948.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2.99万元。支出预算较去年减少3704.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减少116.5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3587.79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721.3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21.36万元,比2019年减少3773.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9.57万元,比2019年减少116.56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部门人员减少、社保资金来源调整、离退休人员费用调整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7,971.79万元,比2019年减少3656.57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区级企业扶持资金采用“一事一议”原则及部分区级扶持政策已兑现完等,主要用于商贸宣传、招商引资、统计监测、自贸建设、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和国资经营预算收支。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22万元,比2019年减少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财政要求,部门因公出国不安排预算;公务接待费16万元,比2019年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与2019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9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51.22万元,比上年减少55.12万元,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部门人员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2.5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2.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82.5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2.5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721.36万元,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罗丽宏,联系方式:023-63847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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