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3339635486A/2024-00006 发布机构 渝中区商务委
成文日期 2024-03-08 发布日期 2024-03-08 主题分类 对外经贸合作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发文字号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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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渝中区商务委
主题分类 对外经贸合作
成文日期 2024-03-08
发布日期 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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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重庆市渝中区商务委员会关于转发《商务部等5部门关于二手车出口有关事项的公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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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

为促进我区二手车出口健康有序发展,现将《商务部等5部门关于二手车出口有关事项的公告》(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企业申报二手车出口。根据《商务部等5部门关于二手车出口有关事项的公告》要求,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31日起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进行二手车出口申报,在公告发布前已获准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企业,于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按照公告要求的条件及程序重新完成申报及审核。

二、企业申报程序。

1、重庆市商务委负责二手车出口企业申报材料审核。

2、企业可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填写申报材料,提交至重庆市商务委审核。企业在审核通过后一年内可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下一年需再次申报。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 焱、钟 意

联系电话:023-63765291023-63765124


附件:1、商务部等5部门关于二手车出口有关事项的公告

    2、二手车出口备案用户操作手册(参考)

    3、二手车产品目录


重庆市渝中区商务委员会

20243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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