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区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2-04-25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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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管委会,各街道,有关企业

根据《重庆市统计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渝统发〔20222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局领导同意,现将《渝中区2022年度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渝中区统计局

2022425

渝中区2022年度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工作方案

一、组织实施

按照重庆市统计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渝统发〔202224)要求,具体工作由区统计局贸易统计科及执法大队牵头,具有统计执法资格证的相关科室人员、有关部门、管委会和街道共同参与实施。

二、2022年度“双随机”检查工作安排

1.重点指标、重点领域。检查应涵盖规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限上批发和零售业、限上住宿和餐饮业、规上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劳动工资、能源资源统计、企业研发等专业。重点检查指标包括: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商品销售额、营业额商品房销售面积本年完成投资从业人员工资总额等(见附件)

2.检查对象选取及检查指标。检查对象为全区一套表平台四上企业,检查数量70家。同一检查对象检查指标不超过2个。两年内接受过统计执法检查的调查对象(迟报、拒报、未设置统计台账等非统计数据质量情形除外)原则上不再作为当年检查对象。

3.检查期别。检查期别一般为2021年年报。鉴于国家统计局对今年1—2月的数据审核发现,一些地方统计数据波动异常,区统计局将随机抽选部分单位对2022年第一、二季度报表指标进行检查。

4.检查时间。5-10月。

5.检查方式。部门、管委会、街道统计人员负责通知企业检查时间、准备迎检资料,区统计局派人开展现场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统计数据质量情况

(二)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

(三)调查对象依法建立并执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

(四)对统计代填代报、违反统计法精神和国家统计政令文件等开展整治清理情况。

四、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规定立案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运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

2.严格按照《重庆市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开展信用认定及有关信息公示工作。

3.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和行政执法各项纪律要求,切实做到文明廉洁执法。

附件

相关专业“双随机”检查重点指标

序号

1

规上工业

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利润总额

2

固定资产投资

本年完成投资

3

限上批发零售业

商品销售额、营业收入

4

限上住宿餐饮业

营业额、营业收入

5

建筑业

建筑业总产值

6

房地产业

商品房销售面积

7

规上服务业

应付职工薪酬、应交增值税、营业收入、本年折旧、营业利润

8

原煤产量、原油加工量、煤炭消耗量、用于原材料消费量

9

劳动工资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10

企业研发

研究开发人员合计、研究开发费用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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