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韦长明行政处罚的公示

来源:区文化旅游委 发布时间:2025-05-30 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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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韦长明(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筷子街2号(同属民族路23号)1楼A4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500103MA5Y5DXW1B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

韦长明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辖渝)文综罚字〔2025〕F-10号

违法事实

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

处罚类别

1.警告;

2.没收侵权出版物;

3.罚款。

处罚依据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

处罚内容

1.警告;

2.没收侵权出版物97册;

3.罚款人民币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5月30日

公示期限

2025年5月30日-2026年5月30日

企业当前状态

正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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