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新吾爱乐门舞厅行政处罚的公示

来源:区文化旅游委 发布时间:2025-02-24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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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重庆市渝中区新吾爱乐门舞厅

行政相对人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石灰市80号三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03686204277R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

陈志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辖渝)文综罚字〔2025〕F-000004号

违法事实

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

处罚内容

罚款:壹仟元整(1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2月24日

公示期限

2025年2月24日-2026年2月24日

企业当前状态

正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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