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渝中区体育发展中心为渝中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二级预算单位,主要职能是:(一)贯彻执行体育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二)承担全区公共体育场馆等体育设施布局、建设、管理、运营等工作。(三)促进全区体育产业发展,建设体育产业园区,服务体育企业,开展产业统计和招商引资工作,参与体育服务标准化建设,为全区体育彩票发行提供全流程服务。(四)发展群众体育,推动全民健身,建设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开展体育公共服务。(五)落实“体教融合”,参与全区青少年体育工作。(六)落实“体社融合”,承担全区体育协会、俱乐部的业务指导和服务工作。(七)承担对外体育工作,推进跨地区间体育合作交流,组织开展各类体育竞赛活动,开展体育宣传、科技工作,落实体育运动中反兴奋剂相关工作。(八)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渝中区体育发展中心内设1个职能科室,即综合科。
(三)单位构成
渝中区体育发展中心编制2024年度部门决算时,无独立核算的下属二级单位。
二、单位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62.98万元,支出总计62.98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7.88万元,增长150.9%,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及政策性社保调标,相应增加预算收支,如清算2021-2024年度超额绩效等。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62.9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7.88万元,增长150.9%,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及政策性社保调标,相应增加预算收支,如清算2021-2024年度超额绩效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98万元,占10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62.9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7.88万元,增长150.9%,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及政策性社保调标,相应增加预算收支,如清算2021-2024年度超额绩效等。其中:基本支出57.22万元,占90.86%;项目支出5.75万元,占9.14%。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2.98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7.88万元,增长150.9%。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及政策性社保调标,相应增加预算收支,如清算2021-2024年度超额绩效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2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2.12万元,增长128.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8万元,增长4.0%。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及政策性社保调标,相应增加预算收支,如清算2021-2024年度超额绩效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2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2.12万元,增长128.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8万元,增长4.0%。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及政策性社保调标,相应增加预算收支,如清算2021-2024年度超额绩效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4.70万元,占78.1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7万元,下降0.4%,主要原因是贯彻党中央规定,压缩一般公用支出,相应减少预算收支。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00万元,占12.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5万元,增长50.5%,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及政策性社保调标,相应增加预算收支。
(3)卫生健康支出2.47万元,占4.32%,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4)住房保障支出3.05万元,占5.33%,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7.5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7.49万元,增长136.8%,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及政策性社保调标,相应增加预算收支。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绩效考核奖、离休费、生活补助、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公用经费9.6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63万元,增长92.6%,主要原因是增人相应增加预算收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办公设备购置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5.7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5.75万元,增长100.0%。本年支出5.7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5.75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上年新成立,本年依据职能职责安排专项资金资金用于群体活动,相应增加预算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依据单位工作职责,严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勤俭办事,厉行节约,本年度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变化。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本部门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5.7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绩效管理工作达到预定的绩效目标,组织管理明确,资金到位及时、使用合法合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规范。(详见附件)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单伟 023-63765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