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文旅委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清单 | |||||||||
序号 | 检查事项 | 实施依据 | 具体检查对象或“双随机”抽查对象 | 拟实施检查时间 | 检查类别 | 检查方式 | 年度检查 频次 |
是否属跨部门联合检查 | 备注 |
1 | 对文化、旅游、体育、广电许可事项的现场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旅游行政许可办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电视节目管理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 辖区内申请相关行政许可的单位 | 根据提出许可申请 | 即时检查 | 现场检查 | 1次 | 否 | |
2 | 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电竞酒店综合治理及未成年人保护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 | 本辖区内的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电竞酒店 | 全年 | 专项检查 | 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1-2次 | 其中,电竞酒店的检查是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电竞酒店管理中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通知》 (文旅市场发〔2023〕82号)要求与公安开展联合执法,对发现的电竞酒店违规接待未成年人或未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行为,由各区县文化旅游行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予以处罚。 | 根据全市文化市场整治行动(文化娱乐行业综合治理,歌舞娱乐场所、演出场所、电竞酒店等经营场所未成年人保护行动,营业性演出及票务市场整治行动,上网服务场所和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执法检查) |
3 | 营业性演出及票务市场整治行动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关于加强营业性演出监管工作的通知》(渝文执〔2023〕11号) | 本辖区内举办的营业性演出活动 | 以营业性演出审批的时间为准 | 即时检查 | 抽查及现场检查相结合 | 1次 | 否 | 根据审批场次实施检查 |
4 | 旅游市场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 | 本市辖区内的旅行社以及从事导游和领队服务的从业人员 | 4月-12月、7月-9月 | 专项查检 | 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1-2次 | 其中,对旅游大巴的检查需要交通部门配合;对旅行社广告宣传的检查需要市场监管部门配合;对旅行社店招门楣的检查需要城管部门配合 | 根据全市旅游市场整治行动和暑期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检查安排 |
5 | 对印刷企业开展检查 | 《印刷业管理条例》 | 辖区内印刷企业 | 6月-7月 | 专项查检 | 现场检查 | 1-2次 | 需要新闻出版局配合 | 根据全市印刷行业整治行动安排 |
6 | 对出版物市场开展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 辖区内出版物市场 | 6月-11月 | 专项查检 | 非现场检查 | 1-2次 | 需要新闻出版局配合 | 根据全市青少年版权保护季行动安排 |
7 | 出版物市场 | 《出版管理条例》 | 校园周边相关单位 | 2月、8月 | 专项查检 | 现场检查 | 2次 | 需要新闻出版局配合 | 根据全市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安排 |
8 | 电影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 辖区内电影院 | 全年 | 专项检查 | 现场检查 | 1次 | 需要宣传部配合 | 全年 |
9 | 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电领域安全生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 | 辖区内文博单位、公共文化场馆、A级景区、旅行社、星级饭店、文化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高危体育项目、公共体育场馆、文化旅游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园区 | 全年 | 日常检查 | 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1次 | 否 | 具体时间根据年度安全生产检查计划以及工作实际 |
渝中区文旅委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