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按照《关于印发2023 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疾控综监督二函〔2023〕66 号)、《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 年重庆市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委办(2023—36))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生活饮用水监督抽查和抽检。抽检计划具体抽查单位见市执法平台双随机名单(包括国家双随机和市级双随机),以及2023年渝中区现制现售饮用水自动售水机随机监督检查计划和2023年渝中区双随机二次供水随机监督检查计划。水质处理器实体经营单位由我区根据日常监督检查掌握的监管对象底数,对商场、超市或专营商店进行全面检查。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和现制现售饮用水自动售水机随机单位同时开展抽检工作,抽检项目按 2023 年重庆市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计划落实。
(二)“回头看”监督检查。对 2023 年生活饮用水随机监督抽查受到行政处罚的1家单位(重庆天骄爱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回头看”监督检查,重点查看其整改落实情况。
二、检查时间
2023年5-10月
三、检查内容
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水质处理器实体经营单位、现制现售饮用水自动售水机应用现场等卫生情况。详见相关检查表格和市执法平台双随机管理版块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监督和抽检责任。国家卫生计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双随机”监督任务中“监督员1”为双随机监督抽检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负责检查表的准备(自行前往相关卫生专业联系人处领取)、组织监督抽检、系统填报和资料填写。监督员不得擅自删除执法检查对象底档信息,如发现不能正常完成监督,应及时与牵头科室联系,监督检查资料应及时报送至监督抽检联系人。
(二)严查违法行为。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
(三)及时报送信息。监督检查和案件处罚后监督员应通过重庆市卫生健康执法监管服务平台上报集中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同时为避免遗漏,监督员应将检查结果和处罚情况交牵头科室公共卫生执法二科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限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其他信息应当在监督抽查任务完成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公共场所执法二科汇总信息,10月30日前,通过市执法平台在线填报模块填报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并将监督抽查工作总结报送至市总队电子邮箱:362727754@qq.com。
附表:1.2023年重庆市渝中区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表
2.2023年重庆市渝中区二次供水单位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表
3.2023年重庆市渝中区在主要网络平台水质处理器实体经营单位随机监督抽查监督检查表
4.2023年重庆市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表
5.2023年渝中区现制现售饮用水自动售水机随机监督计划
6.2023年渝中区二次供水随机监督检查计划
重庆市渝中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