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印发2023年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区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2023-06-01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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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

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按照《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重庆市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2023年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组织实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抽查对象

按照2023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和2023年重庆市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名单详见重庆市卫生健康执法监管服务平台。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执法科室要切实按照监督抽查工作要求,结合自己牵头的专业,组织开展好随机监督抽查工作。

(二)加强统筹,提高效率。各执法科室在开展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时,要统筹安排随机监督抽查、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任务,对同一检查对象,要在兼顾各专业需求的基础上争取一次性完成检查内容,避免重复检查,提高工作效率。

(三)加强沟通,协同监管。加强与公安、教育、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信息互通共享,及时移交案件线索,通报监督检查情况,形成监管合力。

(四)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对抽查过程中发现医疗卫生机构存在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重大案件及时上报查处情况。对需要整改的,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整改到位。

(五)按时上报和公示。监督抽查任务完成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抽查结果信息通过信用中国(重庆)门户网站附属系统(重庆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系统)集中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抽查结果信息包括抽查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无法联系(检查时单位已关闭等情形)等4类。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和无法联系的信息应当在抽查任务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

附件:1.2023年医疗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方案

     2.2023年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方案

     3.2023年职业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方案

     4.2023年放射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方案

     5.2023年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方案

     6.2023年学校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方案

     7.2023年公共场所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方案

     8.2023年生活饮用水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方案


重庆市渝中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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