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任务
(一)公共场所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在完成国家随机抽查任务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況,根据信用评价结果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的方式,按照信用优秀(A级)0 %、信用良好(B级)1 %、信用一般(C级)3%、信用较差(D级)50%、信用差(E级)90 %的抽取比例,结合信用体系建设差异化监管的要求,共抽取全市20 %的公共场所,市级双随机抽取单位仅需开展卫生监督,不需进行卫生检测。具体抽查单位见市执法平台双随机名单,检查内容见附表。
(二)“回头看”监督检查。对2023年公共场所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受到行政处罚的单位,开展“回头看”监督检查,重点查看其整改落实情况。
二、工作要求
(一)按时报送游泳场所检查情况。公共卫生执法科于6 月20 日、12月20日前分别通过市执法平台在线报表系统报送辖区内常年性开放游泳场所上半年、下半年监督检测情况明细表。于8月10日前,通过市执法平台在线报表系统报送辖区季节性开放游泳场所监督检测情况明细表。于8月20日前完成游泳场所监督抽检及系统填报。
(二)按时报送其他类型公共场所检查情况。各科室于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全年公共场所随机监督抽查工作,公共卫生执法科及时通过市执法平台在线填报模块填报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并将监督抽查工作总结报送至市疾控局。
附表:1.2024年公共场所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2.2024年重庆市渝中区公共场所卫生随机监督检查表
3.2024年需“回头看”监督检查的单位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