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3MB1849823N/2024-00069 发布机构 渝中区卫生健康委
成文日期 2024-10-25 发布日期 2024-10-25 主题分类 财政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文字号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103MB1849823N/2024-00069
发布机构 渝中区卫生健康委
主题分类 财政
成文日期 2024-10-25
发布日期 2024-10-25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文字号
有效性

重庆市中医骨科医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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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中医骨科医院为区属三级公立医院,主要职责是:1、负责提供中医骨科等方面的临床、医疗、护理、预防、保健和康复服务,承担医疗救护与意外突发事故现场急救;2、负责全区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3、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和处置等卫生应急工作;4、负责全区医疗质量控制管理;5、负责指导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的中医药服务健康管理工作;6、负责中医骨伤等中医药制剂的研发、生产、销售;7、负责开展医学实习教学、进修培训、科研和新技术推广;8、负责征兵等健康体检工作;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单位内设26个临床服务科室、8个医疗技术科室,1个医疗辅助科室,23个职能科室。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42,797.82万元,支出总计43,259.97万元。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529.67万元,增长56.95%,主要原因是2023年收到渝中区人民医院(中医骨科医院)改扩建工程专项资金10,000万元,2022年没有此项资金。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43.77万元,增长18.79%,主要原因是2023年渝中区人民医院(中医骨科医院)改扩建工程支出金额增大。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42,797.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529.67万元,增长56.95%,主要原因是2023年收到渝中区人民医院(中医骨科医院)改扩建工程专项资金10,000万元,2022年没有此项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044.60万元,占39.83%;事业收入25,136.79万元,占58.73%;其他收入616.43万元,占1.44%。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419.7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481.02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43,259.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43.77万元,增长18.79%,主要原因是本年收到的医院迁建政府性基金于当年支付。其中:基本支出27,737.28万元,占64.12%;项目支出15,522.68万元,占35.88%。此外,结余分配2,969.08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469.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53.75万元,下降54.41%,主要原因是:12023年收到渝中区人民医院(中医骨科医院)改扩建工程专项资金10,000万元,2022年没有此项资金。2、本年收到的医院迁建政府性基金于当年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7,044.60万元,支出总计18,351.29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330.88万元,增长261.60%,主要原因是:12023年收到渝中区人民医院(中医骨科医院)改扩建工程专项资金10,000万元,2022年没有此项资金。2、医院新冠疫情期间承担疫情防控工作,2023年持续收到以前年度新冠疫情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理资金,比2022年增加2,201.12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784.68万元,增长17.89%。主要原因是2023年支付以前年度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理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44.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87.90万元,增长54.60%。主要原因是医院新冠疫情期间承担疫情防控工作,2023年持续收到以前年度新冠疫情防控经费、新冠阳性人员治疗环境改造和驻点任务经费、渝中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能力提升项目资金,比2022年增加2,200余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78.71万元,增长154.70%。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2022年疫情形势严峻,2023年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经费持续调增。

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56.01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31.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81.74万元,增长113.73%。主要原因是医院新冠疫情期间承担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经费2023年支出(如新冠疫情防控经费、新冠阳性人员治疗环境改造和驻点任务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65.22万元,增长143.36%。主要原因是医院新冠疫情期间承担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经费(如新冠疫情防控经费、新冠阳性人员治疗环境改造和驻点任务经费)2023年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469.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92万元,下降3.22%,主要原因是2022年末受疫情影响,新冠阳性人员治疗环境改造和驻点任务经费涉及项目未能及时结算支付,2023年持续支付;中医(民族医)药专项资金上年未使用完,结转至下年使用。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5万元,占0.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95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今年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53.93万元,占17.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38万元,增长1.44%,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

3)卫生健康支出5,514.44万元,占81.9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76.40万元,增长258.54%,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经费支出增加。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8.90万元,占0.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9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高层次定向人才费用,今年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

5)住房保障支出35.89万元,占0.5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4.41万元,下降60.25%,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住房补贴暂未支出,结转下年使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28.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28.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6.21万元,增长23.39%,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人员经费支出范围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620.19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0,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842.98万元,增长6,268.62%,主要原因是医院迁建本年基本完工,本年收到的医院迁建政府性基金于当年支付。本年支出11,620.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97.05万元,下降6.42%,主要原因是医院迁建本年基本完工,本年收到的医院迁建政府性基金于当年支付。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实施公车改革,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保持公车运行维护成本稳中有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保持零增额。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编制预算时未安排因公出国事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实施公车改革,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对口单位业务考察学习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0.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54万元,增长569.33%,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2022年会议频次骤减,本年会议次数增加;晋升为三级医院后,相关会议费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4.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75万元,增长254.74%,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2022年会议频次骤减,本年培训次数回升,晋升为三级医院后,相关培训费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22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501.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082.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61.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58.4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378.4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7.0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598.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0.78%。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子电气设备、办公家具、办公耗材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2个一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9.97万元。

根据公立医院绩效评价要求基层党建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100分,本单位主要用于组织基层党员学习、购买党员办公用品、壮大党员队伍等基层党建工作,坚持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无截留、挤占、挪用专用资金情况,全部支出使用合法票据、无虚列项目成本,所有支出均按规定标准执行,本单位的医疗服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同时有效地应对公共卫生事件。

根据公立医院绩效评价要求健康教育专项经费项目自评得分100分,本单位主要用于全区机关职工预防职业病、辖区居民义诊、组织辖区居民传统保健锻炼培训班等提高人民身心健康服务工作,坚持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无截留、挤占、挪用专用资金情况,全部支出使用合法票据、无虚列项目成本,所有支出均按规定标准执行,本单位的医疗服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同时有效地应对公共卫生事件。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市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重庆市中医骨科医院,邮箱cqzygk@aliyun.com,联系电话:023-6393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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