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渝中区大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重庆市渝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1.落实城市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及服务。2.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实施重点人群及重点场所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3.进行预防接种服务,执行国家免疫规划。4.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5.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6.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7.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每年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开展健康指导。8.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9.对辖区重型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10.协助处理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1.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服务。12.对辖区诊所、学校开展卫生协管工作。13.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14.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治疗。15.社区现场应急救护。16.家庭出诊、家庭护理等家庭医疗服务。17.转诊服务。18.康复服务。19.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20.推行双向转诊制度。21.履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职责。22.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机构设置
中心设有家庭医生工作室、预防保健科、中医骨科、中医内科、中医康复科、儿科、外科、口腔科、检验科、、B超室、药剂科、放射科等职能科室。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5839.42万元,支出总计5839.4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28.48万元,增长35.46%,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结束,恢复正常就医秩序,业务量增长。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5743.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57.89万元,增长34.02%,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结束,恢复正常就医秩序,业务量增长。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06.44万元,占34.94%;事业收入3601.35万元,占62.71%;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135.24万元,占2.35%。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96.39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5620.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06.36万元,增长33.37%,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结束,恢复正常医疗秩序,业务量增长。其中:基本支出4009.82万元,占71.34%;项目支出1611.09万元,占28.66%;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218.51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6.39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投入信息化建设。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32.06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50.55万元,增长71.99%。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结束,医疗服务人次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06.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50.73万元,增长73.61%。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结束,恢复正常就医秩序,业务量增长。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59.88万元,增长349.31%。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影响消除,医疗服务人次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5.62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32.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76.17万元,增长75.80%。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结束,恢复正常就医秩序,业务量增长。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85.50万元,增长355.05%。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影响消除,医疗服务人次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62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投入信息化建设。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国防支出0.13万元,占0.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3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开展民兵工作。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96.66万元,占9.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28万元,增长4.95%,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828.86万元,占9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74.98万元,增长620.36%,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影响消除,医疗服务人次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6.40万元,占0.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0万元,增长20.7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1.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91.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04万元,增长11.8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因公出国(境)经费。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公务车购置费。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财政未保障我单位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财政未保障我单位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财政未保障我单位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26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我单位为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5.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5.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主要用于采购医疗专用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1515.23万元。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yzqdpzyy@163.com,联系电话:023-63323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