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渝中区大溪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重庆市渝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是政府主办的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养老、教学为一体的非盈利性基层医疗机构,是重庆市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民健康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规、规章、政策、标准。
2.负责辖区内预防服务:包括传染病、非传染病和突发事件的防控。一是传染病的预防即社区一般病因预防、二级五早预防和三级预后康复预防。二是非传染病预防即一般危险因素预防、二级早期疾病干预、三级防残预防。三是突发事件的预防,是指隐藏在“健康人群”内的,且能突发严重卫生问题的监测预防。
3.医疗服务:除在医院开展门诊和住院服务外,如中西医全科、康复科、妇科、儿童保健科、药剂科等医疗临床业务外,重要的是根据社区居民的需要,开展家庭治疗、家庭康复、临终关怀等医疗服务。
4.保健服务:对社区居民进行保健合同制的管理,并定期进行健康保健管理。
5.健康教育:健康教育是实施预防传染病、非传染病和突发事件的重要手段。
6.负责大溪沟辖区8个居委会6万余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比如65岁老年人健康体检、孕产妇随访、新生儿上门随访、儿童预防保健、家庭医生等项目。
7.组织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改革措施,负责推进辖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为辖区6万余人及社区养老服务提供支持。
8.完成上级单位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中心设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儿科、眼科、精神科、口腔科、内科、康复理疗科(中医)、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妇女保健科。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3491.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1.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3300.09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4年减少890.55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减少763.76万元,事业收入减少126.7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3491.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1.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456.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68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年减少1408.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488.5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920.07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1.6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68万元,比2024年减少763.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68万元,比2024年减少2.9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4年减少760.78万元。主要原因是不包含年中卫生健康委下拨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疫情防控、其他公共卫生服务等重点工作等的部分资金。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本单位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1.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余永红 联系方式:023-63003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