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废止《重庆市渝中区医疗机构违法违规
执业“黑名单”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渝中卫发〔2021〕9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委办公会研究,现决定废止《重庆市渝中区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执业“黑名单”管理规定(试行)》(渝中卫发〔2019〕23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生效。
特此通知。
重庆市渝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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