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负责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和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疑难复杂信访问题,排查调处信访矛盾纠纷,调度处置群众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督促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代表区政府开展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向区委、区政府反映群众信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等。
(二)机构设置
渝中区信访办公室内设综合科、办信科、督查科、信访稳定协调科4个科室,下属1个正科级事业单位即渝中区群众工作服务中心。全办核定行政编制、事业编制各12个,实有行编人员11人、事编人员10人。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861.96万元,支出总计861.96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26.15万元,下降2.9%,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855.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5.04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92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861.9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26.15万元,下降2.9%,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634.75万元,占73.6%;项目支出227.21万元,占26.4%;经营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61.96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26.15万元,下降2.9 %。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5.0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31.32万元,下降3.5%。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5.99万元,下降30.0%,主要原因是全区信访稳定专项经费年初预算在本单位,实际使用是化解信访问题时通过财政局追减本单位预算追加预算调剂给事权单位,收入不在本部门体现。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92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861.9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26.15万元,下降2.9%。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9.07万元,下降29.4%。主要原因是全区信访稳定专项经费年初预算在本单位,实际使用是化解信访问题时通过财政局追减本单位预算追加预算调剂给事权单位,收入不在本部门体现。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7.34万元,占80.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5.34万元,下降34.4%,主要原因是全区信访稳定专项经费年初预算在本单位,实际使用是化解信访问题时通过财政局追减本单位预算追加预算调剂给事权单位,收入不在本部门体现。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2.95万元,占1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49万元,增长7.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薪资调标与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30.95万元,占3.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1万元,下降0.7%,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40.73万元,占4.7%,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4.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5.6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08万元,增长0.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薪资调标与社保缴费基数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99.0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2.09万元,增长13.9%,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弥补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6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86万元,下降64.1%,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9万元,增长6.2%,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公购置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34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信访稳定工作、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用车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66万元,下降64.8%,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9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增加。
公务接待费0.3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区相关单位用餐2次。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万元,下降40.0%,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上年未发生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3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1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3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0.6万元,下降60.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会议费开支。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3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0.93万元,下降21.7%,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18万元,下降16.3%,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 %。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等。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项,涉及资金226.97万元。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本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本部门绩效自评均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彭瑾 023-63702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