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3MB150928XL/2025-00002 发布机构 渝中区医保局
成文日期 2025-02-11 发布日期 2025-02-11 主题分类 财政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文字号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103MB150928XL/2025-00002
发布机构 渝中区医保局
主题分类 财政
成文日期 2025-02-11
发布日期 2025-02-11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文字号
有效性

重庆市渝中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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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政策、规划、标准和医疗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规划、标准;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和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管理区医疗保障基金;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及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地方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落实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执行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执行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全区纳入医保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执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渝中区医疗保障局机关现设有综合科、待遇管理科、监督管理科共3个科室。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2376.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270.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106.25万元。收入较2024年减少1347.2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减少1347.2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2376.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623.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1739.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3.65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年减少1347.2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274.85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1072.43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376.8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76.84万元,比2024年减少1347.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29万元,比2024年减少274.85万元,主要原因是渝中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于20243月起独立核算等,主要用于保障渝中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2170.55万元,比2024年减少1072.43万元,主要原因是医疗救助专项资金减少1366万、公务员及离军休干部医疗补助资金增加206.57万等,主要用于城乡医疗救助、公务员及离军休干部医疗补助等重点工作。

渝中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2.8万元,比2024年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4年相比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4相比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比2024相比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4相比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3.46万元,比上年减少131.05万元,主要原因为渝中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于20243月起独立核算。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8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170.5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周翔联系方式:6355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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