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检查事项 |
实施依据 |
具体检查对象或“双随机”抽查对象(含抽查比例,数量) |
拟实施检查时间 |
检查类别 |
检查 方式 |
年度检查频次 |
是否属跨部门联合检查(如是,需写明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 |
备注 |
1 |
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进行监督管理 |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八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医疗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提高医疗保障监管能力和水平,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5号)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的监督,规范医疗保障经办业务,依法查处违法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 |
辖区定点医药机构 |
全年 |
日常检查 |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1-2次 |
否 |
渝中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