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6-01-16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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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中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我局编制了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重庆市渝中区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一路169号和信大厦4401办公室;邮编:400013;电话:023-63846795;传真:023-6355006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措施,统筹推进重点任务,不断拓展公开领域,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确保全区医保领域信息公开及时、透明、完善。

(一)主动公开

聚焦医保数字赋能,建设智慧医保服务。“渝中医保”微信公众号持续完善“业务办理”“关怀模式”“宣传专区”等功能模块,实现异地就医备案、个人账户关联等50余项医保业务网上可办,医保缴费记录、结算记录等20余类医保信息网上可查,医保事项网上可办超90%。原创推出“医保代言人”系列视频6期、“案说医保”、“漫说医保”等漫画、案例解读短视频二十余期,上线AI智能客服,实现医保线上查询问答等智能服务体。常态化开展医保政策进单位、进机构、进社区宣传活动,做好政策解读,及时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热点。

(二)依申请公开

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通过各类公开途径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围绕医保领域重点工作,制定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事项清单,细化分工,压实责任,全面开展各项工作,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二是坚持“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加强全局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分别绑定录入员、审核员、签发员工作流程,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安全、有效。三是应公开尽公开,及时公开发布、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预决算信息、部门信息等。四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涉密不上网。全年未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及内容差错。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抓好“渝中医保”微信公众号、“微智库”、局政务网站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开发渝中医保”微信公众号的“业务办理”、“宣传专区”、“智能问答”等功能模块;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及时更新网站信息,确保信息准确、全面、及时发布,方便群众了解信息、办理业务、监督工作。2025年,我局通过渝中区政府门户网站集群公开政务信息74条、通过“渝中医保”微信公众号发布推文159条。

(五)监督保障

强化主体责任,规范网站监管,定期开展本单位网站自查,严格执行本单位各项经办内控制度,提高内部岗位职责权限监督管理执行力。针对基金管理及高风险核心业务,完善管理制度,对医保基金收支情况及业务数据开展专项审计及内控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1

0

0

2

0

0

0

0 

0

0 

0 

1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5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公众需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需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规范性仍需提升,二是公开内容比较单一,宣传方式方法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围绕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学习,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水平。二是提升主动公开意识,完善公开内容,拓展政务公开信息的深度和广度,加强信息发布的时效性管理,确保信息及时更新。三是围绕已公开的内容,丰富和完善公开内容,不断提升政府信息的供给质量以及与群众互动体验,提高群众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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