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6-01-16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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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我局编制了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重庆市渝中区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一路169号和信大厦4401办公室;邮编:400013;电话:023-63846795;传真:023-6355006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加强信息管理,落实责任分工,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确保全区医保领域信息公开及时、透明、完善。

(一)主动公开

聚焦医保数字赋能,建设智慧医保服务。“渝中医保”微信公众号持续完善“业务办理”“关怀模式”“宣传专区”等功能模块,实现异地就医备案、个人账户关联等50余项医保业务网上可办,医保缴费记录、结算记录等20余类医保信息网上可查,医保事项网上可办超90%。原创推出“医保代言人”系列视频6期、“案说医保”、“漫说医保”等漫画、案例解读短视频二十余期,上线AI智能客服,实现医保线上查询问答等智能服务体。常态化开展医保政策进单位、进机构、进社区宣传活动,做好政策解读,及时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热点。

(二)依申请公开

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通过各类公开途径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围绕医保领域重点工作,制定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事项清单,细化分工,压实责任,全面开展各项工作,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二是坚持“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加强全局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分别绑定录入员、审核员、签发员工作流程,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安全、有效。三是应公开尽公开,及时公开发布、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预决算信息、部门信息等。四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涉密不上网。全年未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及内容差错。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抓好“渝中医保”微信公众号、“微智库”、局政务网站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开发渝中医保”微信公众号的“业务办理”、“宣传专区”、“智能问答”等功能模块;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及时更新网站信息,确保信息准确、全面、及时发布,方便群众了解信息、办理业务、监督工作。2025年,我局通过渝中区政府门户网站集群公开政务信息74条、通过“渝中医保”微信公众号发布推文159条。

(五)监督保障

强化主体责任,规范网站监管,定期开展本单位网站自查,健全并严格执27经办内控制度,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权限,提高内部管理执行力。紧盯基金管理核心业务和高风险业务,完善和执行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常态化委托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对医保基金收支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对医保业务档案开展内控检查,消除风险隐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1

2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1

0

0

2

0

0

0

0 

0

0 

0 

1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5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公众需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政府信息信息公开时效性需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规范性仍需提升,二是公开内容比较单一,宣传方式方法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2026年将采取的改进措施

一是围绕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学习,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水平。二是提升主动公开意识,完善公开内容,拓展政务公开信息的深度和广度,加强信息发布的时效性管理,确保信息及时更新。三是围绕已公开的内容,更加细致的作出解读,不断提升政府信息的供给质量以及与群众互动体验,提高群众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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