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应急罚〔2024〕4-2号

来源:渝中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11-05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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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相对人名称

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中)应急罚〔2024〕4-2号

处罚类别及结果

罚款5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10月31日

处罚事由

对生产经营单位作为发包单位,未与承包单位签订合同,也未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督促承包单位整改作业现场的安全问题,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机关

重庆市渝中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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