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相对人名称 |
重庆嘉宏诚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渝中)应急罚〔2025〕1-2号 |
处罚类别及结果 |
罚款35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年7月29日 |
处罚事由 |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开展安全检查,未及时消除安全问题,未履行对施工现场多单位的安全检查与协调,未履行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未及时督促整改安全问题,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
处罚机关 |
重庆市渝中区应急管理局 |
(渝中)应急罚〔202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