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应急罚〔2025〕1-2号

来源:渝中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8-05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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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相对人名称

重庆嘉宏诚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中)应急罚〔2025〕1-2号

处罚类别及结果

罚款3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7月29日

处罚事由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开展安全检查,未及时消除安全问题,未履行对施工现场多单位的安全检查与协调,未履行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未及时督促整改安全问题,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机关

重庆市渝中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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