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应急罚〔2026〕2-1号

来源:渝中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1-22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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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相对人名称

广东泰和世纪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中)应急罚〔2026〕2-1号

处罚类别及结果

罚款51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6年1月20日

处罚事由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对架空层作业环境风险进行研判,对铝合金格栅不能上人的风险管理措施缺失,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从业人员在高处架空层未系挂好安全带作业的事故隐患;未监督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对架空层铝合金格栅不能上人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安全技术交底不力;未监督教育从业人员高处作业时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安全带;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未开展安全检查,未及时处理从业人员违反本单位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高处未悬挂好安全带就作业的安全问题,导致事故发生,对事故负有责任。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机关

重庆市渝中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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