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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相对人名称 |
重庆市羽丝饮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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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文号 |
(渝中)应急罚〔2026〕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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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及结果 |
罚款5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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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26年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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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严格执行总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从业人员无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进行灯具更换作业的事故隐患;对从业人员灯具更换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管缺失,未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则佩戴防触电劳动防护用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开展安全检查,未及时处理从业人员无电工特种作业操证进行灯具更换作业、未断电且未佩戴防触电劳动防护用品情况下作业的安全问题,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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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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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
重庆市渝中区应急管理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