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要求,渝中区安委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对渝中区企业天地8号楼“11.7”锅炉爆炸亡人事故防范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形成了《渝中区企业天地8号楼“11.7”锅炉爆炸亡人事故防范和整改落实情况评估报告》,现将评估报告公开发布。
重庆市渝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26日
渝中区企业天地8号楼“11.7”锅炉爆炸亡人
事故防范和整改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1年11月7日9时07分,渝中区企业天地8号楼负一层锅炉房发生一起锅炉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轻伤。事故发生后,区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开展调查,形成了《渝中区企业天地8号楼“11.7”锅炉爆炸亡人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并经区政府批复同意。按照区政府批复要求,区政府相关部门、涉事单位对照《调查报告》的处理建议和整改措施,开展相关工作。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印发的《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区安委办组织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住建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组成“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该起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核查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评估组以《调查报告》为依据,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和组织被评估单位开展自评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事故预防及整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形成了评估意见。
二、责任单位及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2022年5月10日,区应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上海丰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给予罚款35万元的行政处罚、对重庆川然节能技术有限公司给予罚款35万元的行政处罚;区应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上海丰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经理张灵波给予罚款4.662925万元的行政处罚、对重庆川然节能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龚伟给予罚款2.012656万元的行政处罚。目前,区应急局做出的所有行政处罚罚款已缴纳到位。
三、事故预防及整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1、上海丰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组织对从业人员开展了安全教育和培训,做好了低氮改造项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关责任人组织开展了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安全问题。
2、重庆川然节能技术有限公司在该项目发生事故后就撤场了,该项目业主单位已重新购买新锅炉,该公司也未参与新锅炉的安装工作。
3、区生态环境局完善了低氮改造工作方案,加强了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对全区所有锅炉低氮改造项目施工、调试、验收、检测等重要环节统筹协调。督促了低氮改造项目相关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问题整改。
4、区住建委督促了物业公司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力度,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处理安全问题。
5、区市场监管局已按照职责,对全区纳入特种设备目录的锅炉低氮改造开展了安全检查,督促检验机构对锅炉改造方案进行审核,并按要求实施监督检验。
四、总体评估结论情况
涉事相关单位能吸取事故教训,落实了事故预防及整改防范措施;区应急局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建议,依法依规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及个人进行立案查处,落实了行政处罚工作;相关监管部门加强了监督指导,落实了事故预防及整改防范措施。
通过评估,《调查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处理建议和事故预防及整改防范措施均已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