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科、队:
渝中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经区政府领导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计划和要求认真抓好执行。
重庆市渝中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渝中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安全生产
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责,防范化解风险,强化除险固安,把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贯穿始终,为推动渝中区建设“四化”现代都市、打造“四区首善之地”营造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统筹发展和安全,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落实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科学合理安排年度执法检查的范围和数量,按照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的执法检查工作方法,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能,增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指标范围内,全面完成安全生产重点任务。
三、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包
括:
(一)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情况;
(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三)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主要是建立全员责任制情况;
(四)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情况;
(六)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情况;
(七)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技术交底情况;
(八)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及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
(九)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设置安全公示、警示的情况;
(十)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十一)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演练应急预案的情况;
(十二)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
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
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十三)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十四)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十五)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十六)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十七)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十八)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十九)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二十)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四、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和保障
(一)全面实施以计划为导向的监督检查。
按照依法治安的基本要求,严格执行“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三部曲”工作方法和基本程序要求,全面实施以计划为导向的监督检查,转变监管执法方式,用监督检查计划统揽监督检查工作,不断增强监督检查的权威性、严肃性与实效性。
(二)严格履行监督检查法定职责。
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是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关的法定职责和具体活动,也是监管执法检查人员依法履职、科学履职的基本依据,必须严格执行。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和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时,已经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处理的,应当作为相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科学编制计划。
结合本区域内经济规模、行业特征等实际情况,以风险隐患防控为底线,聚焦风险等级高、危险因素多、生产规模大以及隐患问题突出、近年发生事故的行业、企业或相关领域,科学编制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范围。
(二)严格执行计划。
要严格按照区政府批准同意的计划执行,认真抓好落实。注意与其他工作统筹兼顾,协调安排,全面落实检查计划。因一些不可预见情况等因素,检查计划需进行变动的,有关科队应及时报分管局领导同意,对未能完成计划的在下季度工作日中追加。局领导每半年对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并进行通报,监管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年终考核。
(三)严格执法程序。
规范执法工作流程,认真填写执法文书。所有检查必须填写检查记录,如有整改事项,必须下达整改指令书,整改到期必须复查验收。凡是拒绝整改或逾期未整改完成或整改复查验收不合格的,必须进入行政处罚程序,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四)注重检查效果。
对查处的每一个事故隐患要“追踪到底、整改到位”,形成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做到踏石留印,确保监督检查的实效性。
(五)严格执法纪律。
坚持廉洁自律、文明执法、秉公执法。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关于管辖、立案、回避、调查、取证、听证、呈批、审批、送达、执行、备案、立卷归档、期限等规定,依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附件:1.2024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2.2024年安全培训考试工作监督检查计划
附件1
2024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按照分级监管、属地负责原则,实现对监管对象的安全生产检查执法全覆盖,加强对重点地区、企业、环节、时段的检查和监管执法;进一步完善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执法方法,严格落实“四不两直”,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果;严格执法,强化事前处罚,做到失职追责、违法必惩,严厉打击违法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推动企业强化红线意识,加强安全管理,提高事故防控能力,促进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保持“零事故、零死亡”目标。
二、监督检查人员及分工
从事危险化学品监督检查工作人员有2人,分别是:何*、吴*丹。
监督检查人员的具体检查工作安排在每月的现场检查方案中进行明确。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法定工作日:2人×251天=502天。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502天)-其他执法工作日(212天)-非执法工作日(230天)=60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212天,包括实施行政许可共计62天;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共计10天;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共计8天;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共计12天;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共计12天;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共计20天;安全生产隐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共计12天;开展机动执法共计6天;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共计8天;组织指导应急救援演练共计12天;工贸综合监管共计48天。
(四)非执法工作日:230天,包括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共计168天;病假、事假共计10天;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共计25天;参加党群活动共计27天。
四、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的原则
1. 按照企业风险程度、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和分级监管原则,结合我区实际,将加油站和涉成品油经营企业(4家)列为我区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全年执法检查不少于1次;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票据式)为一般检查企业,采取随机抽查方式进行执法检查。
2.每家企业首查和复查各1次、每次半天时间、2名行政执法人员,每检查和复查一家企业需要2个工作日。2024年共有60个监督检查工作日,全年纳入监督检查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数量总计30家。其中,重点检查企业18家,一般检查企业12家(随机抽查)。
重点检查中加油站由区应急局2名及以上监督检查人员及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有关专家参加实施,涉成品油经营企业由区应急局2名及以上监督检查人员实施;一般检查由区应急局2名及以上监督检查人员实施。
(二)重点检查内容
加油站:
(1)企业按照“五落实五到位”要求,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检查、推动工作落实情况。
(2)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双达标”建设,常态化实施“回头看”,建立持续整改工作机制情况。
(3)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人员持证上岗、培训档案管理等情况。
(4)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工作情况
(5)危险化学品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执行情况。
(6)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防雷防静电、动火和受限空间作业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7)企业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情况;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8)企业“日、周、月”隐患排查工作落实情况。
涉成品油经营企业:
(1)企业按照“五落实五到位”要求,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检查、推动工作落实情况。
(2)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双达标”建设,常态化实施“回头看”,建立持续整改工作机制情况。
(3)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人员持证上岗、培训档案管理等情况。
(4)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工作情况
(5)企业营业执照、证照是否有效;购销台账是否与许可一致;防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是否有效;安全三项制度上墙情况
(6)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和演练情况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安排(60天)
1.重点检查(18家)
一月(1家):重庆中石化和光石油销售有限公司肖家湾加油站。
二月(1家):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六店子加油站。
三月(1家):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长江加油站。
四月(2家):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黄花园油气合建站;重庆化工轻工有限公司。
五月(2家):重庆中石化和光石油销售有限公司菜园坝加油加气站;重庆市渝中区石油有限责任公司。
六月(2家):重庆轩能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重庆市渝中区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嘉滨路加油站。
七月(2家):重庆永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牛滴路加油站。
八月(2家):重庆民族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储奇门加油加气站;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
九月(2家):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高渝路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储运分公司
十月(1家):重庆渝链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渝中区长江滨江路加油站。
十一月(1家):重庆市渝中区石油有限责任公司鹅岭加油站.
十二月(1家):重庆市桂花园加油站有限责任公司。
2.一般检查(12家)
每月抽查票据式经营企业1家
附件2
2024年安全培训考试工作监督检查计划
渝中区安全培训机构共4家(其中考点2家),从事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通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努力提高安全培训质量,完善全区安全生产考试体系,强化安全培训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促进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全面提升,努力减少因培训教育不到位而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主要任务
强化对安全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涉及安全教育培训的非法违法行为。
二、监督检查人员
从事安全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工作人员有2人,分别是:王*、杨*富。每次执法安排执法人员不少于2人,监督检查人员的具体检查工作安排在每次的现场检查方案中进行明确。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2024年法定工作日为251天,总计法定工作日:2人×251天=502天。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502天)-非执法工作日(478天)=24天。
(三)非执法工作日:478天。包括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共计70天;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共计30天;举办系列安全文化活动共计30天。开展宣传、培训工作中的隐患、矛盾纠纷、政府信箱、信访稳定的协调处理工作共计40天;开展安全培训工作综合监管共计20天;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共计20天;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共计20天;学习、培训、考核、会议、人事管理、日常工作事务共计178天;参加党群活动共计30天;公务员法定年休假共计30天;病假、事假、探亲假、婚(丧)等其他假期预计10天。
四、监督检查对象及内容
(一)重点检查对象
全区4家安全培训机构。
(二)重点检查内容
安全培训机构:建立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和师资配备情况;依法开展安全培训以及执行培训大纲情况;建立培训档案和培训保障情况;教学组织及学员管理情况等。
五、监督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
全年计划对全区4家安全培训机构及考点各检查2次,共检查8家次。
监督检查由区应急局2名及以上监督检查人员及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有关专家参加实施。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安排
重点检查培训机构及考点(8家次)
二月(1家):重庆市渝中区宏昌职业培训学校。
三月(1家):重庆市渝中区巴蜀职业培训学校。
四月(1家):重庆市渝中区神洲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五月(1家):重庆市注册安全工程师协会。
七月(1家):重庆市渝中区宏昌职业培训学校。
八月(1家):重庆市渝中区巴蜀职业培训学校。
九月(1家):重庆市渝中区神洲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十月(1家):重庆市注册安全工程师协会。